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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安全性评价目的

2021.11.29

药物安全性评价的目的是通过毒理学试验对受试物的毒性反应进行暴露,以提示受试物的临床安全性,从而降低临床研究安全性方面的风险。

药物安全性评价是通过不同的毒理学试验,根据受试物给药剂量/暴露的程度、给药途径、给药周期、出现毒性反应症状及性质、病理学检查发现的靶器官以及毒性反应、毒性损伤是否可逆等,对毒性反应进行定性和(或)定量暴露,推算临床研究的安全参考剂量和安全范围,从而预测临床用药时可能出现的人体毒性,以制定临床监测指标、防治措施。同时综合考虑拟用的适应证、用药人群等特点进行利弊权衡,判断是否应进入相应的临床研究。

给在新药开发过程中,药物安全性评价的地位和价值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在支持新药临床研究时,并不需要在进入临床研究(I期)前完成所有相关研究,而是分阶段来分别支持I、Ⅱ、Ⅲ期临床研究,为如何进行临床研究提供重要参考,具体体现在临床研究方案中的给药剂量(尤其是I期临床研究的起始剂量)、安全性检查/监测指标和检测时机的确定,危险性的预测和救治措施的实施等方面;

2.在临床研究过程中,甚至上市后,出现非预期重要的安全性问题且难以判断/预测其风险性等情况下,需再次进行有关的非临床安全性研究(包括机制研究),通过临床研究信息为非临床安全性研究提供方向和目标,以减少临床研究和(或)临床应用的风险;

3.在临床研究完成后,受试药的临床有效性和安全性已有一个基本结论,此时药物安全性评价的某些结果(如致癌性等)可能是最终确定受试药是否批准上市(利弊权衡)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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