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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立法大力吸引外资投资电力等行业

2012.11.08

  缅甸国家电视台11月2日晚间报道,总统吴登盛已经签署、颁布《缅甸联邦共和国外国投资法》。

  这部法律较先前法律作出较大改动。外界认为,缅甸颁布此法旨在吸引外国投资,帮助振兴缅甸经济。

  缅甸联邦议会今年9月通过一项外国投资法草案,但吴登盛没有立即签署,提出11点修改意见后将草案发回议会重新审议。

  取消外资股份限制

  缅甸官方报纸11月2日报道,新版草案符合吴登盛所提更加灵活、对投资者友好的要求,议员就11点意见中的10点作出修改。

  新版投资法包括取消外资在合资企业中最高占50%股份的限制,宣布投资比例将由外资企业和缅甸合作伙伴决定。

  缅甸国家电视台11月2日晚宣布,新版外国投资法文本将于11月3日在官方媒体刊发。

  吴登盛办公室官员梭泰通过电话告诉法新社记者:“投资者都在等待法案获得批准,这是为何他(吴登盛)尽快签署的原因。”

  他说,吴登盛希望在前往老挝参加11月5日开幕的亚欧首脑会议之前让法律生效。

  多行业对外开放

  根据新法,缅甸允许外资投资电力、石油和天然气、矿业、制造业、饭店和旅游业、房地产、交通运输、通信、建筑和其他服务业。农业、畜牧水产业虽然列入限制投资领域,但允许外资与缅甸企业组按法律规定建合资企业投资。

  新法还包括外资与缅甸企业组成的合资企业可享受5年免税待遇等优惠政策。

  分析人士说,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对缅甸政府振兴经济计划至关重要。

  今年早些时候,西方国家取消对缅甸的经济制裁,消除一项缅甸接受外国投资的障碍。缅甸对金融系统实行改革,特别是启动浮动汇率制度,打破先前饱受诟病的双重汇率制度。

  双重汇率在缅甸存在数十年。官方汇率1美元兑换缅币是长期锁定在个位数,而黑市汇率则可达1美元兑换800缅币以上。两种汇率相差超过百倍,严重损害缅甸经济发展和影响外国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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