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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家重点排放单位被责令月底前履约碳排放清算

2015.6.18

  已经超过了需要完成上一年碳排放清算、履约的日期,仍旧有14家重点排放单位没有完成相关清算和履约。日前,市发改委对包括国开行、中国银行、阜外医院在内的14家单位进行了公开通知。

  据了解,碳排放超出额度的企业,可以在碳排放市场购买其他单位节约出来的碳排放配额。目前,本市仍有单位没有及时完成碳排放履约。市发改委发布的责令通知称,各重点排放单位应于6月15日前完成2014年碳排放配额的清算、履约,目前尚有部分单位未按规定完成此项工作。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规范碳排放权交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京发改规[2014]1号)规定,各重点排放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碳排放配额的清算(履约),对未在6月30日前完成履约的重点排放单位,市发改委将依据《决定》按照市场均价的3至5倍予以处罚。

  被点名的14家重点排放单位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城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第五肉类联合加工厂

  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长青有限公司

  北京锦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华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亿滋食品(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仁和热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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