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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批准筹建16家省重点实验室 涉半导体、检验医学

2023.1.03

关于批准建设山东省新一代半导体技术与系统等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有关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根据《山东省实验室体系建设规划(2020-2025年)》(鲁科字〔2020〕110号)《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鲁科字〔2020〕113号)《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鲁科字〔2018〕7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批准建设山东省新一代半导体技术与系统等16家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组织省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认真制定《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明确具体措施、阶段性目标任务和违约责任。于2023年3月22日前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省重点实验室管理系统(http://cloud.sdstc.gov.cn/)填报《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PDF格式)。

  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要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发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精准凝练研究方向和发展目标;要持之以恒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为学科建设、解决行业和产业“卡脖子”问题提供支撑;要加大优秀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不断提升团队创新水平;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完善省重点实验室理事会(领导小组)、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会等管理架构,为省重点实验室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生态环境。

  二、各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积极落实有关政策,加大各类创新资源投入,为省重点实验室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省重点实验室筹建期为3年。筹建期间可以“山东省xxx重点实验室(筹)”名义开展工作。筹建期满,省科技厅将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正式认定为省重点实验室。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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