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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氨甲苯酸注射液国家药品标准修订草案

201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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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药典委员会拟修订氨甲苯酸注射液国家药品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氨甲苯酸注射液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为一个月。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加盖公章,收文单位为“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公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联系人:岳志华

  电话:010-67079576

  电子邮件:yuezhihua@chp.org.cn

  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邮编:100061

  附件:氨甲苯酸注射液-标准提高公示稿.pdf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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