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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六部局第二次协调会议在北京召开

2010.5.11

  2010年5月11日,卫生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联合在京召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六部局第二次协调会议。会议通报了各部门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的一些问题,并就下一步深入推进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要求。卫生部陈竺部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卫生部副部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主持了会议。

  陈竺表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部际协调工作有效展开,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各部局都能够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履行监管职责,突出重点抓好各项工作,“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局良好。”他强调,2010年是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攻坚破难的关键年,也是决定专项整治工作成败与否的决定性的一年。“今年的任务是十分艰巨的,”整治工作力度要更大、步子要更快、措施要更实、效果要更明显。各部门都要全力打好攻坚之战,务求年内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突破性进展。

  陈竺指出,近年来连续多次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使医药领域各环节的安全状况有所好转,药品安全形势趋向平稳,药品质量水平明显提高。但当前我国药品安全领域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保障药品安全的基础还不够扎实。必须认清形势,增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陈竺强调,专项整治是保证药品安全的重要措施。他勉励大家克服畏难情绪,连续作战,增强信心,通过加快法制建设,及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来解决专项整中执法困难的问题。就下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陈竺提出,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协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他指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是六个部门共同的责任”,要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局作为专项整治召集人的作用,通过综合协调、信息沟通、督促指导和检查落实以及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合力,重拳出击,才能使整治工作从药品研制源头到药品使用的各个环节实施有效治理。

  邵明立指出,建立药品安全长效机制作为完成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今年下半年,要适时组织六部局联合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今年底,要建立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评估体系及其标准,并将长效机制建设作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的重要内容。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边振甲介绍,2010年药监系统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力度要大、步子要快、措施要实,要在长效机制建设上取得突破”的原则开展工作。一是进一步发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部际协调工作机制作用。组织开展联合调研和联合督查,加强对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协同推进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二是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全过程监管。提高审评审批门槛,严格医疗器械申报资料受理的审查。全面推进药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受权人制度。加快基本药物等重点品种安全监控追溯体系建设,扩大药品电子监管的品种范围。推动开展含麻制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专项整治行动。三是抓好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第二阶段工作。加强与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谁审批,谁负责”、“标识谁、谁查处”的原则,协调多部门联合开展行动,把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扩大到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四是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合理用药意识;积极主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通过媒体上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跟踪报道、深入宣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五是研究制定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启动药品安全示范区域创建活动;研究推进药品安全形势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和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标准,加强对新体制下各级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分工的研究。六是起草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体系及评估标准。择时部署开展建立药品安全整治工作评估体系的调研,根据各地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实际情况提出检查评估的具体内容,制定出检查评估标准,进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实、取得实效。

  会议最后,邵明立强调,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明年上半年专项整治工作基本结束,因此今年是完成各项任务的关键之年、决战之年。各部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专项整治纳入本部门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希望各部局加强信息沟通,协同推进,全面完成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向国务院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中医药局分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司局负责同志和联络员,以及国家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驻局监察局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六部局第二次协调会议在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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