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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监管异味”比水质污染更要命

2014.4.14

  连日来,舆论对兰州市自来水苯严重超标事件的关注和追问,凸显了现代社会城市水安全的极端重要性,也揭示出地方政府应急处置工作的种种弊端。

  兰州市自来水质量问题,一个多月前便有市民反映自来水出现刺鼻异味。第二天下午,环保、疾控部门和供水企业宣布,自来水“符合标准”,但对为什么会有刺鼻异味未作解释。

  这次水安全事件从10日17时检测到苯严重超标到11日12时媒体发布消息,时间长达18个小时,这期间不知道多少市民已经把苯严重超标的水喝进了肚子。

  综合这两次事件不难发现,监管部门、供水企业发布消息既迟缓又被动。相关责任人员不可能不知道,这样的信息发布对于广大市民生命健康、城市稳定意味着什么。一个数百万人口的城市,瓶装水断货只是市面情况,人心不稳才是真正的灾难。

  水是生命之源,饮用水遭受污染,影响首推千家万户的生命安全。如果政府不能由此出发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对该彻底公开的情况遮遮掩掩,对应及时发布的信息拖拖拉拉,结果必然是群众生活遭殃、政府形象受损。

  从2012年7月1日起,我国已经强制执行最新饮用水标准,检测指标有106项。标准有了,但要让人们切实享受到新标准带来的好水质,除了供水企业严格按照标准提供自来水之外,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严把检测关,并将检测数据及时向社会公开。但愿兰州水危机事件能够成为一面镜鉴,警醒各地加强水质监管及其信息发布,确保饮用水安全,不要再让百姓用生命健康监测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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