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确保广大科研人员能够集中精力开展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对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相关工作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执行和验收期限

  (一)实施周期调整

  对于实施期结束时间在2020年12月底前的在研项目(课题),实施期自动延长6个月,此延期事项无需承担单位单独申请。在此期间承担单位完成项目(课题)任务的,可立即启动验收和审计工作,提交验收材料。相关研究人员在申请新项目(课题)时,限项时间按原任务书实施期结束时间为准。

  如核心研究团队身处疫区或直接投入疫情防控诊治一线、项目(课题)实施受到疫情严重影响需要进一步延长实施周期,承担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主管处室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