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科学传播类”项目申请人应为国家重点实验室正式成员,主要参与者中应包括来自中学/小学教育一线的教学/管理人员。

  8. 项目申请书正文开头应写明申请的类型,即 “战略与管理研究类”“学术交流类”“科学传播类”中的某一类。

  9.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一般应当在活动开展前3个月提出申请。

  上述条件不满足或材料不完整,将不予受理。

  (二) 申请书填写

  1. 申请人须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按照申请书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在线撰写项目申请书。

  2. 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E开头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