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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35所高校获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022.8.25

8月22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了《关于下达需要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进展核查结果的通知》(学位〔2022〕17号),19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6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相关学位授权点通过核查

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广东药科大学、桂林医学院、西藏民族大学、江汉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河北科技大学、沈阳化工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闽南师范大学、郑州轻工业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大理大学、安徽建筑大学、南京审计大学

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长治医学院、井冈山大学、重庆文理学院、河西学院、攀枝花学院、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河北传媒学院、金陵科技学院、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铜仁学院、呼伦贝尔学院、云南警官学院、西京学院、浙大城市学院、三亚学院

据了解,去年11月12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一、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等14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淮阴师范学院等25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见附件1),自批准之日起,可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

二、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20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长治医学院等18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见附件2),需进一步加强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待其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达到相应要求,并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核查后,再开展招生、培养、授予学位工作。上述单位的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建设,采取措施切实提升其学科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本文来源:软科、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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