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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气象发展规划》布局十年海洋气象发展

2016.2.29

  国家发改委、中国气象局、国家海洋局近日联合印发《海洋气象发展规划(2016年—2025年)》。《规划》明确了全国海洋气象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规划布局和主要任务,对气象、海洋等部门建立共建共享协作机制做了安排,是未来十年全国海洋气象发展的基本依据。

  《规划》提出,到2025年,我国将逐步建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齐全的海洋气象业务体系,实现近海公共服务全覆盖、远海监测预警全天候、远洋气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即近海预报责任区服务能力基本接近内陆水平、远海责任区预报预警能力达到全球海上遇险安全系统要求、远洋气象专项服务取得突破、科学认知水平显著提升,基本满足海洋气象灾害防御、海洋经济发展、海洋权益维护、应对气候变化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对气象保障服务的需求。

  根据《规划》,我国将构建岸基、海基、空基、天基一体化的海洋气象综合观测系统和相应的配套保障体系;建成海洋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海洋气象数值预报系统;建成多手段、高时效海洋气象信息发布系统;实现海洋气象设施的共建共用和统一维护保障,构建各海域、各部门、各行业间的海洋气象业务数据共享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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