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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酒乱象:除了检测标准,还需生产者自律

2019.4.23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这首杜牧《清明》中的名句让山西汾阳杏花村的汾酒飘香千载。

  然而,近日《新京报》刊发了《汾酒开发品牌酒乱象:有合作商私灌散装酒高价卖》的报道。经调查后发现,汾酒厂生产的股份酒,其市场批发和零售差价不大且稳定,而批发价30元一瓶的“开发酒”,对外零售价能达到600元左右。除了价格,很多不同品名的“开发酒”,包装上虽都印有“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品”、“杏花村”等字样,但无法查询具体开发商和酒水生产厂名厂址等信息,更有一些不良开发商和经销商借此漏洞,用三无散酒灌装冒充汾酒。

  如果食用由粮食酿造的冒充汾酒,只会对品牌造成一定影响,若引用勾兑酒,则会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若食用用劣质食用酒精勾兑而成勾兑酒,极易导致酒精中毒,无论是急性还是慢性酒精中毒,都可导致很多严重并发症,预后不容乐观。例如中毒性肺水肿、缺血性脑梗脑出血、心率失常、代谢障碍、小脑萎缩等。

  除了生产者在生产时要严格要求自己以外,同时也要严格按照相关检测标准对产品进行分析。据统计,目前中国对酒类产品出台了多项分析方法标准,具体统计如下:

GB/T 33404-2016白酒感官品评导则
GB/T 33405-2016白酒感官品评术语
GB/T 33406-2016白酒风味物质阈值测定指南
GB/T 10345-2007白酒分析方法
GB/T5009.48-2003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QB/T 4257-2011酿酒大曲通用分析方法
GB/T 394.2-2008酒精通用分析方法
QB/T4257-2011酿酒大曲通用分析方法
GB 5009.22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GB 5009.2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醇的测定

  事在人为,除了法规方面的监督,仍然需要生产者自我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推进中国白酒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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