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四川:环境执法永远在路上

2017.2.17

  “2017年全省将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和‘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继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着力构建‘四个从严’的环境监管新格局。”近日,四川省环保厅副厅长彭勇在全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会上强调,今年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问题:

  执法水平存在区域严重不平衡,部分地方手段运用较为单一

  会议一开始,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总队长雷毅就通报了2016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和新法新规新标案件办理情况。

  首先,从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来看,2016年1~12月,全省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030件,处罚金额1.37亿元。案件数量和处罚金额同比2015年分别增长38%和70%。全年环境行政处罚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实现了较大提升。

  “从具体数据分析来看,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雷毅说,比如,横向对比来看,与先进省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从纵向分析来看,部分地方存在区域严重不平衡。从案件数量与案件金额来看,部分地方监管执法力度偏软。部分地方处罚金额极低。同比2015年情况来看,有部分地方行政处罚工作数据不升反降。从数据上报情况来看,部分地方开展工作仍然不够认真。

  其次,新法新规新标案件办理情况有进展也有差距。

  据了解,2016年,全省配套办法及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实施464件。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6件,处罚金额336万元;查封、扣押案件98件;限产、停产案件189件;移送行政拘留132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9起。同比2015年分别增长197%、225%、52%、158%、340%、164%和增长12%。

  从具体数据分析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整体运用上仍然存在差距。二是部分地方手段运用较为单一,从市(州)整体数据来看,全年全省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5类案件均有实施的仅有成都、绵阳、宜宾、泸州、德阳等5市。

  措施:

  组织开展好一个“行动”、一个“活动”,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在刚刚结束的全省环境保护大会上,四川明确今年全省将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和“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以继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如何开展好环境监察执法工作?

  彭勇表示,“环境质量的改善没有捷径可走,没有特效药,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推动环境质量改善的过程中,环境执法永远在路上!全省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必须撸起袖子加油干,重点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要在常和长上下功夫,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要加强对网格化环境监管的督导力度,深化运用随机抽查制度,继续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积极寻求外部部门的联动协作。同时,深化“测管协同”、案源移送等内部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积极配合各级税务部门,做好排污费改税的相关工作,保障《环境保护税法》的顺利实施。

  第二,要在严和实上下功夫,加快解决突出问题。

  要强化对各项工作任务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估,进而识别问题、调整方向、完善措施,促成“达标计划”有力有序有效实施,保障“三大战役”取得最终胜利。

  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用改革创新的思路探索环境执法新手段新举措,今年开始各市州每个月至少要组织一次夜查和暗查,每个区县必须组织3次夜查和暗查,并上报夜查和暗查成果。

  第三,要在深和细上下功夫,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既要明确各项任务分工和时限,又要统筹思考推进工作顺利实施的相应措施;既要推动各方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又要细化自身监管责任的落实;既要完善制度、提升能力,又要做好制度衔接,形成监管合力;既要鼓励社会参与、舆论曝光,又要完善舆情快速应对机制。

  第四,要在准和硬上下功夫,严厉惩处违法行为。

  要不断提高环境监察执法业务水平,将在线监测、视频监控作为监管执法鼻舌,将12369电话和微信作为耳朵,利用好无人机、暗管探测仪等设备,充分收集案源信息,准确掌握排污单位实时动态,以推动全省环境执法向科学化、精细化和信息化转变。

  此外,要在“百日攻坚行动”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夜查、暗查、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工作模式,在全年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和“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充分用好用足配套办法等强制手段,严厉惩处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彭勇最后强调,各地要强化对各项工作任务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估,做得好的,要肯定和表扬;做得不好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 新闻链接

  环境执法持续发力

  两企业被按日计罚

  本报讯 新年伊始,四川省环境执法持续发力,近日又有两家违法排污企业因拒不改正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受到按日连续处罚,共计罚款436.6万元。

  去年10月,某市两家企业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受到四川省环保厅行政处罚,共计罚款23万余元,并当即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在后续复查中,四川省环保厅发现该两家企业仍未按要求改正违法行为,遂再次决定对其立案查处,并启动按日计罚程序。

  今年1月,经审查终结,以上两家涉案企业分别受到按日连续处罚343.6062万元和93.0345万元。

  配套办法极大地震慑了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在接到处罚告知后,两家企业均当即自行停产整改,并保证以后将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做到达标排放,守法经营。

推荐
热点排行
一周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