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标内容
注: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2、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3、01包09品目为核心产品,02包品目12为核心产品。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2、开标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从采购机构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机构。
4、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12、14品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其余品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认定详见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