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企业达成6000万元临床服务协议
11月24日,复宏汉霖宣布,其与真实生物及复星医药(35.30 +0.74%,诊股)产业发展订立临 床试 验研发 服务协议。据此, 复宏汉霖同意向真实生物及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提供 有关阿兹夫定与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相关的临床试验研发服务,包括临床项目设 计及管理服务。
临床试验研发服务协议 的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a) 标的事项
根据协议内容, 复宏汉 霖 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协调启动和开 始试验,伦理递交,招募入组及医学监查; 提供数据管理,统计分析, 医学写作等服务。 临床试验研发服务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将于一年后届满。 如截至 生效日后一年,该协议项下约定的服务尚未完成,则在遵守上市规则之 规限下,各方应提前协商并签订续期协议。
(b) 代价
根据协议内容,真实生物及复星医药产业发展应于收到并 确认复宏汉霖出具的相关结算单及发票后的60个日历日内,就临床试验研 发服务协议项下提供的服务分别向复宏汉霖支付40%和60%的总服务费用。
临床试验研发服务协议项下的服务费用,将根据复宏汉霖提供该协议项下 服务所产生的实际成本及参考类似性质服务的现行市场价格,经各方按 公平原则磋商后厘定,且不逊于复宏汉霖向其他独立第三方提供类似服务 时收取的费用。
(c)过往金额及年度上限
复宏汉霖与复星医药产业发展之间并无就提供临床试验研究服务协议项下 的服务产生过往交易金额。
自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及自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23日止期间,复星医药 产业发展就提供临床试验研发服务协议项下服务而向复宏汉霖支付的最高 交易金额,将分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及人民币3000万元。
年度上限乃经参考(其中包括)(i)临床试验研发服务协议项下的服务提供 范围; (ii)项目预计的研究方案与时间安排; (iii)提供类似性质服务的现 行市场价格; 及(iv)复宏汉霖向第三方提供类似性质服务时所收取的费用后 厘定。
(d)终止条款
各订约方有权根据协议条款终止临床试验研发服务协议。于临床试验研 发服务协议终止后,复宏汉霖有权就提供临床试验研发服务协议项下服务 而已产生的服务费用或成本向真实生物及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收取相应费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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