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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制售“甲醛牛百叶” 摊主被判刑4年半

2016.11.24

  本报海口11月23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食药监局获悉,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近日通报,今年年初由省食药监局联合公安部门查处的海口温某瀚制售“甲醛牛百叶”案得到判决,当事人温某瀚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今年春节前,全省食药监系统在开展拉网排查23类节日常用食品专项行动中,从某火锅店和某茶餐厅的毛肚、牛百叶中抽检出了甲醛成分。调查发现,这两家饭店的牛百叶、毛肚均来自海口市美兰区东门市场新民东路66号的食品加工点。通过暗访摸排,省食药监局联合公安部门,一举对该食品加工点进行了查处,当场抓获涉案当事人温某瀚,现场查扣牛百叶、牛肚、金钱肚、鱼肚、海蜇皮等肉类制品2080.26公斤、甲醛溶液1瓶(500ml)、2个甲醛溶液空瓶和大量票据,并当场将案件移交给海口市公安部门。

   省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严厉打击和专项整治,用甲醛、双氧水浸泡食物的违法犯罪现象在我省被有效扼制。同时提醒广大群众,若发现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线索,可随时拨打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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