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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垃圾分类还须政策铺路、产业突围

2018.7.18

  国家发改委近日出台《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全面建立覆盖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其中,《意见》提出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对非居民用户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并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等政策,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对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加快推进垃圾分类。鼓励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市场化运营,已经形成充分竞争的环节,实行双方协商定价。

  政策密集布局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呼吁多年,但之所以如今政策仍旧对此密集布局,背后折射出的本质问题正是分类效果的不尽如人意。尽管早在2000年6月,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就被确定为全国8个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历经十余年的政策推广和试点,垃圾分类已经从鲜为人知到家喻户晓,但即便如此,垃圾分类也大多停留于概念层面,难有实质性推进。

  为此,2017年3月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在全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显然,这已经算是吹响了垃圾分类切实推进的冲锋号。《方案》指出,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这也正是《方案》制定的出发点,根据多年来地方实施垃圾分类的实践经验看,缺少必要的法律制度规范,垃圾分类往往会沦为缺少约束的面子工程。毕竟,一味地强调依靠民众素质提升实现垃圾分类并不现实,况且,为此我们已然付出了大量的生态环境代价,所以,明确搭建起符合当前社会发展阶段的制度框架,正成为《方案》肩负的使命。

  2018年6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会议明确提出:“着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围城、围村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过程中普遍认为,很多地方生活垃圾分类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有的甚至形同虚设,应该从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奖励政策、实行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等方式,让生活垃圾分类真正取得实效。

  实际上,垃圾分类的实质性工作推进正在按部就班地进行着。住建部在6月29日召开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时更是强调,将尽快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法律草案,并计划将垃圾分类覆盖面由46个重点城市扩容到全部294个地级市。

  由此联想到此次《意见》着手收费机制影响垃圾分类,不难发现,我国大举推动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切实落地已然箭在弦上。实际上,针对垃圾分类,《意见》意在从收费机制上形成引导,达到客观鼓励和倒逼垃圾分类行为习惯的目的,也算是一种针对垃圾分类的“动真格”政策指引。毕竟,一直以来,我国针对垃圾分类展开的政策导向,多为鼓励实施和倡导实施,但综合多年来的实施经验看,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资源化利用还须产业化推进

  一直以来,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正如一枚硬币的两面,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正因如此,我国垃圾分类的目标制定也无法绕开二者的统一实施。实际上,垃圾资源化利用正契合我国居民的日常习惯。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环境经济与管理研究室主任李宇军早前针对垃圾分类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就曾指出,政府制定垃圾分类政策应与百姓生活行为习惯相一致,否则,就会导致政策无法实施。

  “我们的调研显示,超九成的居民都会在扔垃圾之前将报纸、纸板、易拉罐、塑料瓶等可回收资源分开收集用做卖废品。”李宇军认为,不同于西方国家,我国居民历史形成的“收废品”观念可以很好地解决资源再利用的问题。

  实际上,这已然触及了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层面的问题,即垃圾分类应该更多从市场化着眼寻求解决之道,这也正是目前舆论普遍认可的观点,需要认清的是,在垃圾的产生、分类收集、运输处理过程中,涉及的不只是生产厂商、消费者、环卫部门,还需要包括物流等多个市场主体的参与,共同将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打造成统一的产业链。

  据记者了解,在西方国家,垃圾被视为错配的资源,这与我国资源回收的道理不谋而合,关键是,西方国家的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已然形成了产业链,比如,垃圾分类实行工厂化流水线分拣,各种分拣出来的东西都进行循环利用。甚至焚烧垃圾后的炉渣也要分类,进行资源化再利用。

  对于垃圾分类而言,无论是针对企业与公共机构的完全强制,还是针对民众的引导行为,抑或是意图试点的“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都难以在短时间内得以全面贯彻和执行,政府和民众都应形成的共识是,垃圾分类是一个长期且循序渐进的过程。

  显然,对于当前亟待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的我国而言,推动全国范围的垃圾分类才刚刚上路。“这是一个长期且循序渐进的过程。”李宇军结合其多年来对日本、韩国、美国、台北等具有先进垃圾处理经验的国家和城市的考察经历说,垃圾分类深入人心需要点点滴滴地去影响民众,经过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之后逐步走上试点地区先行、进而全国跟进的做法也还只是起步。未来,我国垃圾分类处理都必须朝着源头分类的精细化、运输的合理化及处理的科技化目标不断推进市场化和产业化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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