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物质如何识别?
首先常见的化妆品风险物质有哪些,又会在哪几种化妆品原料中出现请见下表:
原料名称 | 风险物质名称 |
PEG 类原料、聚醚类原料、聚山梨醇酯类原料 | √二噁烷 |
甘油、丙二醇 | √二甘醇 |
苯氧乙醇 | √二噁烷、苯酚 |
滑石粉 | √石棉 |
三乙醇胺、乙醇胺、 氨丁三醇、氨甲基丙醇、氨甲基丙二醇 | √仲链烷胺、亚硝胺 |
聚丙烯酰胺、 一些聚季铵盐类、(聚)丙烯酸盐类及其共聚物类 | √丙烯酰胺单体 |
乙醇 | √甲醇 |
以下是《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版)》中对化妆品风险物质的限值规定。
二噁烷: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规定含量不超过30mg/kg。
二甘醇: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规定为禁用物质。
氢醌、苯酚: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规定为禁用物质。
石棉: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规定为禁用物质。
仲链烷胺: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规定原料中仲链烷胺最大含量0.5%。
亚硝胺: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规定产品中亚硝胺最大含量50g/kg。
丙烯酰胺单体: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规定为驻留体类产品中丙烯酰胺单体最大残留量0.1mg/kg,其他产品中丙烯酰胺单体最大残留量0.5mg/kg。
甲醇: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版)中规定最大限值为 2000mg/kg。
对于植物来源的化妆品原料,还涉及到农药残留。
对于含有动物脏器组织及血液制品提取物的,应提交原料的来源、质量规格和原料生产国允许使用的证明。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还对化妆品微生物指标以及有害物质限值做了明确的规定(表1、表2),都是化妆品在备案与注册的时候必须进行的检验项目,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熟知有利于助力化妆品的上市。
表 1 化妆品中微生物指标值 | ||
微生物指标 | 限值 | 备注 |
菌落总数(CFU/g 或 CFU/ml) | ≤500 | 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 |
≤1000 | 其他化妆品 | |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 或 CFU/ml) | ≤100 | |
耐热大肠菌群/g(或 ml) | 不得检出 | |
金黄色葡萄球菌/g(或 ml) | 不得检出 | |
铜绿假单胞菌/g(或 ml) | 不得检出 |
表 2 化妆品中有害物质限值 | ||
有害物质 | 限值(mg/kg) | 备注 |
汞 | 1 | 含有机汞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除外 |
铅 | 10 | |
砷 | 2 | |
镉 | 5 | |
甲醇 | 2000 | |
二噁烷 | 30 | |
石棉 | 不得检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