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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与巴基斯坦科学基金会合作项目指南

2023.7.18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巴基斯坦科学基金会(PSF)的合作协议,2023年度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的合作与交流。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1.绿色科技(Green Technologies)

  能源绿色生产、存储、输送及分配,推动清洁技术的应用以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治理(development of green sources of energy generation, storage and transmission and distribution as well as promotion of the use of clean technologies)。申请代码1请选择B09、E06、F03下属申请代码。

  2.纳米科技(Nanotechnology)

  申请代码1请选择B05、E02、E05、F01、F04下属申请代码。

  3.计算科学(Computing sciences)

  增强现实、人工智能、量子计算(Augmented/Virtual reality,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Quantum Computing)。申请代码1请选择A24、B03、F06、F02下属申请代码。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项目数量为10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PSF向巴方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巴方合作者应符合PS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PSF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四)合作双方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五)更多关于申请人条件的说明请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的范围。

  (四)《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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