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副主任菅和平介绍,鼓励跨国公司在沪设立研发中心,构建更加开放的创新体系,仍是上海今后利用外资工作的重要内容。上海市政府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相关鼓励政策,在进出口管理、通关、检验检疫等方面为研发中心提供便利;探索在对等开放和有效管理的原则下,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参与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与本地企业、研究机构合作申请国家级科技开发项目、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请国家级技术中心认定。

  菅和平说,上海鼓励跨国公司加强与本地企业开展更高层次的战略性合作,即从国内市场的合作、制造环节的合作发展至全球市场的合作、研发设计等高端环节的合作,推动上海企业进入跨国公司全球配套网络,通过利用外资吸收先进技术,探索外资在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上发挥积极作用。上海还将完善风险投资服务体系,鼓励外资风险投资企业来沪投资。

  对于传统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上海将按照《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政策,鼓励支持相关外商投资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方式实现转型升级;鼓励外资投资可再生能源发电、水处理、垃圾处理、能源管理、工业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等行业;鼓励外商投资再制造行业;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运用节能降耗技术、低碳技术对原有生产方式进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