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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发布关于申报新形势下中国特色一流学会建设标准及评价项目的通知

2023.12.05

关于申报新形势下中国特色一流学会建设标准及评价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中国科协全国学会健康有序发展,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一流学会,推动形成联系广泛、布局科学、服务精准、充满活力的中国特色学会发展新格局,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组织实施新形势下中国特色一流科技社团建设标准及评价项目,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与要求

  项目内容及要求:总结梳理世界一流科技社团建设规律,对标中国式现代化部署特别是科技自立自强战略需求,与全国学会开展调研座谈不少于10次,提出新形势下中国特色一流学会建设标准和分类评价体系,与全国学会综合评估相衔接,承担和开展中国特色一流学会数据收集分析和分类评价。形成3000字左右的建议报告、3万字研究报告和不少于10万字的评价报告,提出新形势下中国特色一流学会的发展方向、建设标准和分类评价成果。

  经费额度:不超过50万元

  项目周期:2024年7月底完成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熟悉中央财政项目实施管理,具备相关项目任务服务资质,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目标。

  2.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两年内受到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在非不可抗力条件下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原学会学术部)有关项目的;

  (4)中国科协全国学会近两年年检连续基本合格或其中一年不合格的。

  三、有关要求

  1.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12月7日前,登录中国科协智慧计财系统报名(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登录网址:http://nk.cast.org.cn/customLoginController.do?login,点击“项目申报”版块的“供应商注册”),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各申报单位同时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经费预算应符合《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并详列测算依据。

  3.请各单位在12月7日前,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密封后邮寄至指定地址,封皮注明项目名称及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请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评审以带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为准,仅报送无公章材料的,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一经收取,恕不退还。

  4.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将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不得进入专家评审环节,也不再另行通知。

  5.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将于申报结束后组织评审。评审后向入选单位印发项目承担任务通知,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一)项目申报咨询

  联 系 人: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学会发展处 张贸越

  联系电话:010-68515737

  (二)项目材料接收

  联 系 人:于 凯

  联系电话:18330233017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7区16号楼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531室,北京华宇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yukai@hycs.com.cn

  附件:项目申报书.docx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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