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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兰花豆、饮用水等4批次食品不合格

2017.9.25

   22日,陕西省食药监局公布新一期食品抽检信息,共抽检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等9类食品238批次样品,有4批次食品被检出存在问题。

  据悉,存在问题的食品主要集中在两类上,一类是兰花豆,一类是饮用水。根据不合格名单显示,2批次兰花豆分别由西安福旺食品有限公司、西安环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汉中市汉台区汉南路天烊综合经营部、汉台区纪老歪食品经营部销售,其酸价检出值为4.2mg/g、4.4mg/g。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如食用植物油水分过高,会加速油脂的酸败;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另外2批次不合格饮用水为白水杜康天然富锶矿泉水和丽康牌饮用纯净水。白水杜康天然富锶矿泉水中检出界限指标不达标,《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08)中规定,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的锂、锶、锌等8个界限指标应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符合标准规定,但白水杜康天然富锶矿泉水中8个界限指标均未有符合标准规定。

  丽康牌饮用纯净水则检出大肠菌群,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大肠菌群不得检出。纯净水中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具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西安、渭南、汉中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渭南、汉中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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