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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发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附国产医疗器械清单

2020.6.01

  多省发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NO.1 重视国产设备采购

  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显示,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对一批医疗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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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显示,本次招标的预算金额约为964万元,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本项目为太原市妇幼保健院检验科、输血科和医学遗传与产前筛查科、内科及介入科,血液采集及血液检测类相关医疗设备。

  设备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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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赛柏蓝器械)

  NO.2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5月初,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共同印发《关于推动浙江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明确表示,深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在医疗器械行业的推广应用,鼓励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疗机构采购国产医疗设备。

  在医疗装备领域,围绕高端装备及核心部件(原材料)国产化的瓶颈问题,实现主流装备、核心部件等产品自主制造。

  重点发展高端数字医学影像和诊断设备、先进治疗性设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用械、糖尿病用械、精准快诊试剂及相关设备、医用级可穿戴式设备、手术实时成像、高端康复设备、手术机器人等智慧医疗技术和产品。

  国家卫健委在《2018—2020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中表示,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要实施阶梯配置,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超常装备。

  其中的梯级配置,意味着公立医院不得唯进口不要、唯高端不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要根据医院的功能定位,临床服务需求来定。二级及以下医院和非临床急救型的医院科室,要引导优先配置国产医疗设备。

  广东省卫健委印发的《广东省2018-2020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技术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严禁广东省公立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不享有独立产权而采用合作、融资租赁租入、举债或集资购买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等方式申请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

  同时,鼓励公立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优先配置国产自主品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

  多省官方采购文件都发文表示,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NO.3 优秀国产医疗设备公示

  5月21日,第六批优秀国产医疗设备产品遴选完成了技术参数、企业情况的评审工作,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官方网站对遴选的结果进行了公示。

  本次公示品录包括: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荧光定量基因扩增仪、口腔CT、康复设备、心电图机。

  到目前为止,已经遴选的优秀国产医疗涉及到医用成像,放射治疗,体外诊断,呼吸、麻醉和急救设备,医用诊察及监护,医疗器械消毒灭菌,有源手术器械;

  输血、透析类医疗器械,骨科手术器械,无源植入器械,无源手术器械,物理治疗,眼科器械,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及其它多达15大类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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