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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局确定协调机制 弥合药品安全分段监管

2009.12.14

  药品安全分段监管的衔接、协调问题有望获得针对性的解决。

  12月11日,卫生部、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等六部局确定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部际协调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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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建立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部际协调工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同时各部局汇报了前阶段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

  《意见》指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部际会议沟通机制牵头部门是卫生部,总召集人是卫生部陈竺部长,召集人是食品药品监管局邵明立局长,成员是各部局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成员单位之间交流相关信息以及有关重大问题,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也可以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实际情况适时召开。

  专项整治信息由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各地、各部门上报的相关工作信息,并整理、归纳以适当形式发送各地、各有关部门。部委(局)组织开展联合调研和联合督查,联合查处大案要案,研究解决整治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同推进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邵明立表示,根据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特别是对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通过联席会议或个别交流、协商等形式解决,并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各地、各部门。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佟建鸣巡视员在会上介绍,7~10月,各地公安机关共侦破制售假劣药品刑事案件3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0多名,办案数量是去年同期的近3倍。

  对于违法药品广告以及互联网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表示,在专项整治期间,工商总局直接部署查处了80起严重违法药品广告案件,地方工商部门查办了医药广告案件1400多件,罚没款近2000万元。同时他建议,针对药品安全整治,要抓好源头治理,加大网上医药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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