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请各参评实验室在评估前,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见附件2、3、4)。现场评估时,将对实验室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3.请相关高校做好实验室评估的后勤保障工作,提早落实专家食宿交通等事宜。并请各高校先期垫付相关评估经费,评估结束后根据有关要求统一报送经费决算。
联系人:明媚、明炬
电 话:010-66096301、66096519
附件:1、2、3、4(点此下载)
1. 2011年信息科学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分组
2. 2011年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资料审核表
3. 2011年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基本情况表
4. 实验室基本情况审核表
教育部科技司
2011年8月15日
201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