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请各参评实验室在评估前,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见附件2、3、4)。现场评估时,将对实验室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3.请相关高校做好实验室评估的后勤保障工作,提早落实专家食宿交通等事宜。并请各高校先期垫付相关评估经费,评估结束后根据有关要求统一报送经费决算。

  联系人:明媚、明炬

  电 话:010-66096301、66096519

  附件:1、2、3、4(点此下载)

  1. 2011年信息科学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分组

  2. 2011年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资料审核表

  3. 2011年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基本情况表

  4. 实验室基本情况审核表

  教育部科技司

  2011年8月15日

  201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