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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轴承钢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会通知

2011.8.1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年1月19日发布的《关于公布61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公告》(总局2011年第10号公告) 的规定,2011版的《轴承钢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已自2011年03月01起实施。

  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批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轴承钢材产品审查部召开全国《轴承钢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系列文件宣贯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领导讲话,并对轴承钢材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正文部分进行逐条宣讲。

  (二)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轴承钢材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对轴承钢材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审查要求进行逐条宣讲。

  (三)参会企业代表对轴承钢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进行讨论、交流。

  二、参会人员

  各轴承钢材已获证企业以及将申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主管领导、申证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参加宣贯会。

  三、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1年9月2日-2011年9月4日;

  会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9月1日报到,9月4日返回。

  四、会议费用

  会议费1800元(含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其他事项

  为更好的安排会议,请于2010年08月25日之前将参会人员回执传真至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轴承钢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并电话确认。

  六、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国家钢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全许办公室轴承钢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

  联 系 人:许鹏(13811421112);张俊玲(13581554945)

  Email: xupeng415@sina.com junling@gmail.com

  联系电话:010-62182863 010-62182736

  传真:010-62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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