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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食安办:大米上市必须出具镉报告

2013.5.22


抽查不合格名单。


“镉大米”事件继续发酵,令公众对餐桌的安全加倍关注。

  广州市范围内米和米制品必须有镉检测合格报告才能上架经营或使用

  近期广州市查出了一批镉超标大米和米制品。昨天广州市食安办通报,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5月20日,市长陈建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作出指示:食品安全事关百姓身体健康,要高度重视,绝不含糊。对已经查明的问题大米要全部下架封存并处理,决不能让问题大米流向市民餐桌,而且要研究加强监管的机制和措施,尽最大能力保障市民的食品安全。

  昨天,副市长贡儿珍专题召开广州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工作会议,研究米及米制品监管措施,她要求继续做好以下四点工作,确保广州市大米质量的整体安全:

  一是对餐饮环节查获的问题大米要全部下架封存,查清来源,依法处理。严防问题大米流回市场,确保市民饮食安全。

  二是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制度,落实溯源监管。为确保广州市大米供应安全,广州市范围内米和米制品必须出具镉的检测合格报告,才能上架经营或使用。生产经营者对未经检测的米和米制品要主动送检,未能出具合格报告的一律作下架处理。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制度,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米和米制品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确保来源清晰、可追溯。同时畅通市民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管抽检和风险监测预警。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供穗食品的监督和抽检力度,确保广州市食品供应的质量和安全;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坚决落实大米等重点食品品种的风险监测和评估,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来源并及时预警,提高事前防范能力。

  四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机制。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及时公布食品监管的检测、评估和处理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引导市民健康饮食,让广大市民食得安全、食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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