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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北省科技工作要点

2015.3.18

  2015年湖北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以“一项建设,三大工程”为重点,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创建国家创新型试点省份,努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提供有力支撑。

  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做好科技创新顶层设计

  1.组织实施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探索“新常态”下科技创新工作规律,做好科技行政管理工作的角色定位,实施2015年-2017年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梳理凝练重点工作思路,明确重点改革任务,着力建设系统完备、重点突出、措施可行、运行高效的省域科技创新体系,提高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2.科学编制“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统筹科技创新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统筹提升创新能力和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统筹领域创新发展和区域创新协同发展,积极跟踪国家顶层设计的总体框架,围绕湖北重大产业技术需求,组织重点领域技术预测及关键技术选择,找准主攻方向和突破口,系统谋划未来5年全省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布局和重点任务。

  3.优化创新驱动发展法治环境。推动出台《湖北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为建设“创新湖北”提供法治保障。

  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4.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贯彻落实中央财政科研项目、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精神,深化省级财政科技项目资金管理改革,优化整合财政科技项目类别和支持重点,探索完善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机制,设立运行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强化科技计划绩效目标管理和监督评估,构建对区域、平台、企业和服务机构创新能力评价体系,建立创新调查制度和科技报告制度,完善科研信用体系建设。

  5.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启动实施“湖北省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采取“定向、间接、有偿投入”和“市场评价”方式,重点支持1000项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并产生经济效益,创造新的增长点,培育新业态,带动新就业。推进落实国家关于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改革、股权分红激励等先行先试政策和省“科技成果转化十条”政策,进一步调动高校院所在鄂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积极探索支持以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为主要业务内容的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机制,推动技术市场加快发展。加快推进“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建设,运行完善湖北省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公共服务系统(科惠网)。力争2015年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600亿元。

  6.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大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力。继续实施“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开展“3A孵化器”创建工作,增强孵化器服务实效。加快发展创客空间和开放工坊,将其纳入孵化器系列给予支持。支持校园孵化器建设,实施湖北省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计划,鼓励和支持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新创业活动。力争全省孵化器新增科技创业企业2500家以上,为全省经济转型升级注入新的活力。

  7.大力推进科技金融创新。大力发展天使基金,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投向省内高新区、孵化器内种子期和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科研人员发起设立的科技型企业。启动实施科技金融创新示范工作,打造“科技金融创新综合服务平台”,建立省市县科技金融联动机制。发挥省创投引导基金和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全年新发起设立创投基金规模5亿元,促使创投机构在鄂投资达50项以上,其中天使投资比例超过20%。

  8.推动科技条件资源共享。制定出台湖北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发的意见》的具体办法,推进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科技文献信息等公共科技资源进一步开放共享。

  三、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

  9.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集成技术创新资源和条件,依托行业大型技术创新平台,构建支撑湖北优势特色高新技术产业的技术创新体系。突出激光、智能制造装备两大重点产业链,在重大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方面实现新突破,加快开发一批新产品。围绕智能装备、光电子信息、工业机器人、北斗导航、3D打印、集成电路、移动互联网、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智慧物流、科技服务业等产业,引导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联合攻关,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深入推进东湖现代服务业试点,加快武汉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和东湖国家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培育壮大移动互联网、大数据、4G、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力争全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00家,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突破5000亿元。

  10.深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突出畜禽和粮食生产加工两大重点产业链,加快构建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组织开展动植物新品种选育及病虫害(疫病)防治、农业生物技术研究、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控制、新型农业机械技术与装备等农业源头科技创新。积极开展淡水产品加工、保鲜及物流研究开发。加强先进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大力实施粮食丰产工程。深入推进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建设一批“技产金贸”融合的农业信息平台,新建村级“一村四站”示范站点800个、智慧农村用户20万户。继续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和“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工作,支持科技特派员基层创新创业。

  11.加强民生领域的科技创新。重点围绕磷化工产业链,加快构建支撑民生科技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生态文明技术创新机制改革,推动建立生态文明技术创新成果的有效扩散机制。组织实施湖北国产创新医疗器械应用示范工程,开展国产医疗器械“十百千万工程”试点。支持“医联网”建设,推动智慧健康医疗产品到基层,为群众健康保驾护航。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节能环保装备、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方面,开发一批关键技术及产品,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全省医学诊疗技术创新基地建设,推进服务人口健康的技术创新与示范。加强食品安全、疾病防控、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科技反恐等领域的技术支撑工作。实施科技惠民计划,加快推进民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12.着力抓好创新园区建设。大力支持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体制先行先试,重点落实股权奖励、创业投资、技术转让等优惠政策,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加强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中关村及美国硅谷的创新合作和产业合作。在全省高新区推广实施中关村6项先行先试政策。积极推进襄阳、宜昌、孝感、荆门等国家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支持随州高新区争创国家高新区,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建设省级高新区。力争全省高新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2万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突破3000亿元。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协同创新战略联盟,做大做强湖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支持黄石、宜昌、孝感争创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培育和新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13.推动区域创新协同发展。支持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襄阳、宜昌分中心。组织做好武汉城市圈科技协作、两圈一带创新体系、科技援疆援藏援青等专项工作。组织实施少数民族地区科技专项,支持民族地区创新发展。深入推进大别山、秦巴山、武陵山、幕阜山连片山区科技扶贫开发和龙凤、柴湖、小池等重点地区的科技发展。组织开展市县科技创新综合考评和全国科技进步考核,组织实施基层科技服务能力建设专项,加大对市县科技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四、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提升科技创新水平

  14.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建设。发挥省级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支撑知识创新体系建设。改革完善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选题、立项和资助方式,鼓励和引导高校院所科技人才主动贴近地方经济建设主战场,围绕制约产业发展的共性问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鼓励和支持高校院所面向国家战略需求,主动承担国家基础研究任务,储备知识和人才,抢占未来产业竞争制高点。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有条件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创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15.加快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结合产业创新需求和基础条件,优化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布局,推进产业技术研究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围绕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建立健全产学研协作的技术创新机制,提高创新成果研发转化能力。组织做好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建设支持45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40家校企共建研发中心。

  16.加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高端人才引领培养计划”,加强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加大创业领军人才培养力度,带动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创新创业。调整省级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结构,突出对青年人才支持。加强与国家基础研究计划的有效对接,统筹集成资源,通过连续滚动支持和梯次培养,推动有较高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中青年创新人才快速成长。

  17.扩大科技对外交流与合作。重点抓好绿色光电、卫星产业等国际创新园和各类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建设,争取创建2-3家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着力推进国际技术转移、海外人才引进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升优势产业开放合作创新水平。加快推进湖北科技型企业参与国际合作创新,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组织80-100家企业参加欧洲健康展、世界医药原料展、美国机床展等国外知名展会。

  18.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引导和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选择重点园区和产业开展ZL导航、ZL布局工作,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重点推广托管运营ZL,重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培育形成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建立科技成果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针对重大科技创新及产业化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加快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建设面向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基础信息服务的公共平台及围绕重点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提供知识产权高端服务专业信息平台。支持高新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工作站。

  五、加强系统自身建设,提升科技管理服务效能

  19.加强行政服务能力建设。启动实施“全省科技行政服务能力大提升工程”,着力提升市县科技局长战略谋划能力,提升科技系统干部的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科技金融、政策咨询、项目服务与管理等五种服务能力。组织开展以“发挥科技比较优势,推动创新湖北建设”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增强科技系统干部职工改革发展意识和创新服务意识。

  20.切实改进科技管理系统作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坚持反对“四风”,深入开展“三抓一促”和“三短一简一俭”活动。改进和创新服务市场主体的方式方法,不断提升科技系统形象。

  21.加强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力度,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进一步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使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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