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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运行成效明显

2016.7.28

   在湖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湖北于2008年设立了第一支省级政府引导基金—湖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经过8年的探索和实践,省创投引导基金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和市场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创新管理机制、加快主体培育、撬动社会资本等工作,激活技术、资本市场活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湖北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科技金融服务能力,将资本引入创新链的上游和前端,有效缓解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一、省创投引导基金基本情况

   (一)省创投引导基金管理机制

  省创投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运作,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管理体制。省创投引导基金理事会是引导基金的决策机构,由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省国资委和省工商局8家单位组成,省科技厅为理事长单位,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为副理事长单位。下设独立的评审委员会,由政府有关部门、创业投资机构代表和相关社会专家组成,对引导基金投资方案进行独立评审。理事会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对投资方案进行决策。省创投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是引导基金名义出资人代表和理事会常设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引导基金的运营管理。省创投引导基金资金实行银行托管,由省财政在拨款指令上预留印鉴,对基金日常收支进行监管。

   (二)省创投引导基金日常管理

   省创投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挂靠省科技厅所属参公单位(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以规范投资管理、提高决策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为目标,制定引导基金(理事会)议事规程、管理规程、投资项目评审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并建立托管银行报告制度。按照“逐项、逐笔、见帐、见证”的原则,重点加强对参股子基金投资项目的合规性审查,进行政策性前置审核并引入预警机制。对创投机构日常经营和投资项目决策等,则恪守“不干预和参与日常经营管理,不参与和干涉项目的技术性判断,不与民争利”的基本原则,以维护其市场主体地位和独立经营能力。通过建设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一站式管理平台,切实“把好关、用好钱”,确保引导效果,降低投资风险,实现政策目标。管理中心现有人员28人,平均年龄37岁,其中,硕士以上学历者占50%,理工、金融、财务(含基金、证券从业资格人员)专业人员占85%。团队稳定,管理规范,风控严格,积累了创投基金“募投管退”全周期的运作经验。

   二、省创投引导基金运行成效

   (一)促进联动协同,带动全省创投行业蓬勃发展

  截止目前,省创投引导基金的总规模合计6.879亿元,采取阶段参股、项目跟投等方式参股设立创投子基金19支,子基金总规模达39.8亿元,实现杠杆放大效应超过9倍。通过加强部门间横向协同和国家、省、市间上下联动,获得科技部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支持5.2亿元。通过省创投引导基金市场化运作,吸引深创投、日本大和、硅谷天堂等国内外知名创投机构来鄂设立基金,培育了省高投、华工创投、长江资本等知名本土创投机构。通过省创投引导基金的成功运作,有效带动了全省创投行业蓬勃发展,武汉、宜昌、襄阳、荆州、十堰、鄂州、黄冈、仙桃、潜江、天门等地相继建立地市级创投引导基金,总规模达250亿元左右。2015年,全省登记各类股权投资类企业912家,注册资本546.69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了49.75%和15.9%。目前,湖北创业投资体系建设已跃居全国前列,中部第一。

   (二)加快培育企业主体,促进技术与资本深度融合

   截至目前,省创投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已完成项目投资190项,主要集中在光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新材料等高新技术领域。其中,投资于湖北省内企业153项,投资金额达15.3亿元,占比71.8%;投资初创期及早中期企业159项,达16.33亿元,占比76.6%。已投项目中三丰智能、康欣新材等9家企业上市交易;湖北祥源、湾流科技等23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通过创投机构的市场化运作,有效促进技术与资本的深度融合,极大推动了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如立得空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投资后,研制的移动测量系统成功打破国外的垄断和封锁,并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同时,通过创投资本早期介入,推动了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例如:楚商先锋子基金敏锐挖掘省内尚处于亏损状态的拐点型企业(天门益泰药业等),通过投资培育,优化产品系列,理顺债股机构,提升财务能力,助力企业当年扭亏为盈,次年成功登陆新三板。

   (三)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15年,省科技厅启动实施“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从省重大科技专项资金中划拨1亿元转入省创投引导基金,扩大省创投引导基金规模。运用定向间接有偿的投入方式及市场评价的分配方式,通过对投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的创投机构按其投资额的30%-50%予以事后注资,支持科技成果在鄂落地转化。目前已有18家创投机构通过首批立项,极大推动了湖北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2015年,省创投引导基金参股设立了2只天使基金(省科创和市科创天使),基金规模3亿元,一年来已对45家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投资近亿元。同时,按照省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64号)精神,鼓励各类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初创企业,给予创投机构100%-300%的事后注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已设立天使基金42家,规模达11亿元,已初步形成了支持早期新创业的创投体系。

   (四)积极培育社会氛围,优化科技金融生态环境

   在科技部和省委、省政府和的大力支持下,连续八年主办“中国中部(湖北)创业投资大会”,通过主题论坛、嘉宾演讲、项目路演和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吸引国内外知名创投机构和湖北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接,大会已成为中部地区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行业盛会。同时,连续4年主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尤其是2015年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后短短两个月内就促成2 .1亿元的天使投资到位,大赛投融资对接成效显著。同时,为积极解决投融资中的信息对称和征信体系方面的问题,联合武汉知识产权交易所和腾讯武汉公司等专业机构,启动建设湖北科技金融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目前已汇聚全省科技型企业12000余家、省内外400余家投资和金融机构、金融产品600余个。平台试运行半年来,已为中小企业促成融资6.76亿元。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在省创投引导基金的推动下,湖北创投行业得到较快发展,新成立了一大批股权投资机构,形成了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促进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但是同时也存在总体规模较小,管理机制尚待完善,资源分配不均衡等问题。下一步,省科技厅将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支持武汉1+8城市圈科技金融创新改革试点工作,配合实施全省“十三五”金融发展规划,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部署资金链,促进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省创投引导基金将精准定位,抢抓机遇,积极作为,以“规范化、市场化、专业化、前端化、国际化”为目标,完善“两个机制”(即风险共担机制和联动协同机制),聚焦 “三个重点”(即天使基金、成果转化专项、龙头企业创投基金),创新“四项工作”(即制度先行、基金牵引、绩效评价、平台搭建),联动协同各类政府引导基金,将资本和各类创新要素引入创新链的上游和前端,推动科技创新全链条投资基金的建设,营造良好科技金融生态环境,有效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1.扩大基金规模,聚焦天使投资、成果转化和行业龙头。通过建立协同联动和风险共担机制,采取“事后注资”和“正向激励”方式,加强与市州政府基金、龙头企业和孵化器及高校产业园区的联动,积极争取国家基金支持,打造资金“接力棒”和“组合拳”,发挥引导基金的杠杆多级放大和叠加作用。

   2.完善制度设计,加强载体培育和引进。修订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制定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规范托管银行招标程序,推动日常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加大对优秀管理人才和高端管理团队挖掘、引进和培育力度,快速提高创业投资团队的专业化程度。

   3.健全绩效评估机制,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构建创业投资数据分析模型,加强实时管理和动态监控,推动投资基金向创新链的前端投放,形成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进一步优化引导基金运行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逐渐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产品服务的市场化。

   4.加强平台体系建设,营造投融资环境。完善湖北省创投引导基金一站式管理服务平台和湖北科技金融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在全省实施科技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设立科技金融示范基地(机构),开展各类创投人才和机构培训。联合科技部火炬中心、深交所、清科集团等机构组织举办创投大会、创业大赛等各类综合性创投对接活动和小型化、常态化的专业对接,营造创业投资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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