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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万巨额罚单对基因检测行业的影响!

2017.6.16

  近日,河北省临漳县妇幼保健站因使用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而收到了1765.4万元的行政处罚,给其他医疗机构敲响了警钟。

  对妇幼保健医院的巨额罚单不仅敲响了医疗机构规范的警钟,也敲响了第三方医学检测,尤其是基因检测行业的警钟,对基因检测仪器、试剂以及检测服务都有很大影响,基因检测作为新兴的医学诊断科学,自身还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但国家的监管无疑已经是加速收紧。

  产前筛查不吃路边摊 采样机构资质有规定

  2016年12月,金华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东阳市某医院超市门口为孕妇采集血样,用于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经东阳卫生监督所卫监监督员调查,该公司并不符合卫计委11月9日发布的国卫办妇幼发 [2016]45 号文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有序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 DNA 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根据相关法律,目前该公司已经被立案查处。

  《通知》明确规定,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采血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为有资质的产前筛查或产前诊断机构,收紧了此前没有产前资质的机构或者县级医院的收采样,具备产前诊断资质的机构将成为唯一的收采样渠道。

  《通知》中明确规定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作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强化日常监管,加强校验检查,设立黑名单,建立退出机制。对于非医疗机构和非医务人员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采血或检测的,按照非法行医进行查处;对不具备资质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检测或采血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等规定进行处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对违反本办法,医疗保健机构未取得产前诊断执业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擅自从事产前诊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罚,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贵州省规范DNA产前筛查

  1月17日,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向全省相关部门及各级医疗机构,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审批备案、规范技术服务、加强监督管理等规定,并在1月31日前完成备案。

  通知要求,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工作的医疗机构,必须获得分子遗传技术类的产前诊断《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人员必须同时获得分子遗传技术类的产前诊断《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据了解,目前全省获得许可的诊断机构有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贵州省人民医院。

  此外,无论是本机构自己开展这项工作,或是与有资质具备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签订协议合作开展这项工作,均需向省卫生计生委提交备案报告,初次备案时需填报产前诊断机构基本信息表,以后每年3月底前均需上报该报表;与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签订协议开展这项工作的产前诊断机构还需同时提交协议书、检测机构已经获得的资质审批文书和法人证书等资料。

  同时,各相关医疗机构应严格遵照《孕妇外周血游离DNA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技术规范》执行,做好管理和监管;医务人员应该严格掌握适用人群、慎用人群和不适用人群,全面、准确告知孕妇相关服务内容,尊重孕妇知情权和选择权,保护孕妇隐私,维护孕妇权益,不能夸大该项技术效果和服务的目标疾病等。

  通知规定,禁止检测机构直接面向孕妇开展采血、检测等相关服务。同时,各级卫生监督部门需将这项服务纳入监督执法,对于违法违规者加大处罚力度,定期通报查处情况。设立黑名单制度,对查处的违法医疗机构或个人取消产前诊断或产前筛查资质,纳入黑名单,2年内不受理其资质申请。

  基因检测行业的监管机构

  (一)发改委

  从宏观上制定基因检测产业的发展规划:2015年6月,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其中提到要重点发展基因检测等新型医疗技术,并将在3年时间内建设30个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快速推进基因检测临床应用以及基因检测仪器试剂的国产化;此外地方发改委还参与基因检测项目的定价,例如四川发改委定价无创产前2400元/次。

  (二)卫计委

  主要是对开展基因检测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查和规范,具体由三个部分监管,分别是医政医改局、妇幼司、临检中心:医政医改局先后发布遗传病诊断、产前筛查与诊断、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肿瘤诊断与治疗这四个专业的第一批基因测序临床试点名单,《药物代谢酶和药物作用靶点基因检测技术指南(试行)》、《肿瘤个体化治疗检测技术指南(试行)》等规范;妇幼司则针对产前检测在医政医改局试点名单的基础上增加了108家医疗服务机构开展NIPT高通量测序技术临床试点,并审核通过13家机构开展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临床试点;临检中心的职责是承担临床检验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运行全国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计划,建立、应用临床检验参考系统,对开展基因检测服务的医学实验室进行评估和验收。

  (三)CFDA

  对基因检测链上的仪器、试剂、分析软件进行监管,例如EGFR、KRAS、BRAF、C-KIT、CYP2C9、CYP2C19等基因的检测试剂盒、基因芯片等;在高通量测序方面,CFDA先后批准了几款应用于NIPT的测序仪和检测试剂,但是在肿瘤的诊断方面,目前还没有高通量测序仪和高通量检测试剂盒获批,试点单位只能以自制试剂(LDTs)的形式开展检测。

  技术的监管

  基因检测中的技术平台主要有PCR(qPCR、ddPCR)、FISH(荧光原位杂交技术)、基因芯片、测序(一代测序、高通量测序),目前除高通量测序临床服务制订了限制政策,只有试点单位才能出具临检报告,其他基因检测技术,如PCR、FISH、一代测序等的使用没有限制,临检单位只要通过了PCR实验室、病理学实验室认证就可以应用这些技术。

  机构的监管

  什么样的机构能够开展高通量测序临床服务?除了医政医改局和妇幼司发布的试点高通量基因测序技术临床试点单位名单外,还有卫计委批准的“个体化医学检测试点单位“(业内常简称为LDT试点),首批试点单位包括中南大学湘雅医学检验所、北京博奥医学检验所和中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这3家机构,个体化医学检测试点的广度和范畴,要高于高通量基因测序试点;此外还有一些地方卫生部门所批准成立的检验所,例如“南京高新精准医学检验所”。但是即使没有这些资质,测序服务机构也能以科研报告的形式提供检测服务(规避医学检验的限制),或者与试点医院成立联合实验室,享受利润分成。这些都折射出当前我国基因行业监管的不成熟,美国临检机构采取的是CLIA/CAP认证的形式,很大可能我国未来也会采取类似的认证资质。

  应用领域的监管

  目前高通量测序临床上的应用还只能试点应用于遗传病诊断、产前筛查与诊断、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和肿瘤诊断与治疗四个专业方向。但是在心血管领域、感染性疾病、肠道微生物宏基因组学等领域,二代测序都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当前的临床高通量测序试点只是LDT试点在某个专业方向的具体应用,未来应用领域会越来越广。

  仪器试剂的监管

  由CFDA进行审批,高通量测序中需要申报的有测序仪(绑定上机试剂)、建库试剂盒、检测试剂盒、分析软件等。NIPT方面,CFDA先后批准了华大基因(BGISEQ-100基于life的IonTorrent技术、BGISEQ-1000基于华大基因之前收购的CompleteGenomics的测序技术)、达安基因(002030)(DAProton基于life的IonTorrent技术)、博奥生物(BioelectronSeq4000基于life的IonTorrent技术)、贝瑞和康(与Illumina合作的NextSeqCN500)的NIPT二代基因测序仪和配套试剂(13、18、21号染色体三体检测试剂盒、上机测序试剂);在肿瘤方面,目前目前还没有高通量测序仪和高通量检测试剂盒获批,试点单位只能以自制试剂(LDTs)的形式开展检测服务。从长远来看,多目标基因panel(几十上百个基因或靶点)高通量检测试剂盒基本没有获批的可能,因为位点突变率很低,很难找到足够的病人开展临床试验,并且检测结果也无法去验证,所以这类试剂盒只能以LTDs的形式在临检实验室使用,无法外售;而少量目标基因(数个基因,少量突变位点)的检测试剂盒可能会被CFDA审批,但是从检测成本来说,少量目标基因的检测成本不会比多目标基因检测低,所以终端价格相差不大,当与多目标基因panel一起进行市场推广的时候,并不具有优势。

  监管的加强,无疑对基因检测行业有很大影响,但任何事物都是双刃剑,监管的收紧,处罚力度的加大,有有利之处,也有不利之处,会加速不合规的企业淘汰,加速行业洗牌。

  有利之处:医疗机构能充分认识到国家政策中,希望医学检验交由第三方专业实验室进行统一规范集约化检测的决心,在无法确保自行购买设备、试剂开展基因检测时的合规性,医疗机构自行开展基因检测会减少,市场转交给有资质、仪器试剂合规、人员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不利之处:原先很多游离于灰色地带的检测项目,可能无法继续在医院开展,而这些项目大多以科研名义进行临床之实在医院渠道进行,而医院渠道又是唯一的渠道,对像肿瘤液体活检等尚不成熟的技术发展和应用,会带来一定制约。

  国家的态度很明确,支持第三方检验机构和基因检测发展,支持新科技新技术应用,但一定要在资质、人员、设备、试剂方面合规应用。

  目前,基因检测领域,很多技术尚不成熟,但商业化应用又是企业生存不能逃避的现实,同时由于企业众多,良莠不齐。以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NIPT和靶向药物基因检测、肿瘤液体活检来说就存在很多不合规之处:

  一、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违规开展基因检测。

  二、医疗和检测机构使用的仪器设备部分没有注册证或达不到产品技术要求。

  三、医疗和检测机构使用的试剂部分没有注册证,未获得监管部门使用许可。

  四、不具备采样资质的企业,偷偷通过医疗机构收取样本。

  五、非许可项目,在医疗机构以科研名义进行临床检测。

  所以基因检测行业的发展,基因检测领域的角逐,基因检测机构的竞争,除了技术、质量因素之外又加了一个合规性,而且可能是决定性,生死存亡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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