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所用LPG气瓶是否强制进行安装监督检验
问:根据总局发文:“2019年6月1日后车用气瓶安装无需许可,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机构应当按照《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者当地政府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继续实施监督检验,使用登记机关应当对监督检验合格的车用气瓶办理使用登记。”
请问叉车所用的气瓶在装配前是否要由当地政府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实施监督检验,检验的结果提供给使用单位办理气瓶使用登记?
答:按照《市监特〔2018〕26号》二、(二)“燃气叉车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装配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应当满足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GB 17259《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要求,可以不固定在车辆上进行充装,但应按照车用气瓶办理使用登记、开展定期检验”。
文章链接:仪器设备网 https://www.instrumentsinfo.com/technology/show-22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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