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福建食药监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7期)

2018.2.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9大类食品,包括: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餐饮食品、酒类、饮料、蔬菜制品、糕点和水产制品,共抽检587批次,其中合格569批次,不合格18批次。

  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龙岩市佳晟食品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大池蔬菜专业合作社(联合出品)2017年9月10日生产鱼腥草梅,铅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1、标示为漳平市亚宝海鲜店2017年10月24日经营的大头虾,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2、标示为厦门市集美区杜春乖水产品摊2017年11月16日经营的土虾,镉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速冻食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晋江市双骏食品工贸有限公司2017年10月20日生产的墨鱼丸,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餐饮食品不合格9批次:1、标示为漳州市芗城区阿拉油炸店2017年11月10日生产的咸油条, 铝不合格;2、标示为漳州市芗城区阿拉油炸店2017年11月10日生产的甜油条, 铝不合格;3、标示为漳州市芗城区陈小玲小吃店2017年11月10日生产的油条, 铝不合格;4、标示为漳州市芗城区林剑平油条店2017年11月10日生产的油条, 铝不合格;5、标示为漳州市芗城区兴代油条店2017年11月13日生产的油条(油炸面制品), 铝不合格;6、标示为漳州市芗城区兴代油条店2017年11月13日生产的麻蹄(油炸面制品), 铝不合格;7、标示为漳州市芗城区泰崇油条店2017年11月14日生产的油条, 铝不合格;8、标示为漳州市芗城区刘贤国包子店2017年11月8日生产的黑米馒头,甜蜜素不合格;9、标示为漳州市芗城区玉华酱菜店2017年11月9日生产的萝卜干,苯甲酸不合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检验机构均为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酒类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福安市寿佳春酒业有限公司2016年10月03日生产的闽東家酒,甜蜜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饮料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政和县元峰岩泉饮用水厂2017年08月08日生产的饮用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蔬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龙岩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漳平汇盛店2017年10月13日经营的淮山(散装)(非即食干制蔬菜),二氧化硫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糕点不合格2批次:1、标示为漳州正煌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8月5日生产的老婆饼,过氧化值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2、标示为福州容百珍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0月13日生产的肉松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推荐
热点排行
一周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