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验一般要求
食品检验一般要求
1 称取:系指用天平进行的称量操作,其精度要求用数值的有效数位表示,如“称取20.0g……”系指称量的精密度为±0.1g;“称取20.00g……”系指称量的精密度为±0.01g。
2 准确称取:系指用精密天平进行的称量操作,其精度为士0.0001g。
3 恒量:系指在规定的条件下,连续两次干燥或灼烧后称定的质量差异不超过规定的范围。
4 量取:系指用量筒或量杯取液体物质的操作,其精度要求用数值的有效数位表示。
5 吸取:系指用移液管、刻度吸量管取液体物质的操作。其精度要求用数值的有效数位表示。
6 空白试验:空白试验系指除不加样品外,采用完全相同的分析步骤、试剂和用量(滴定法中标准滴定液的用量除外),进行平行操作所得的结果。用于扣除样品中试剂本底和计算检验方法的检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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