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航空航天

  9. 医疗卫生

  10. 现代农业

  11. 公共安全(含食品安全)

  12. 文化创意

  二、申报条件

  1. 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必须为在本市注册的法人单位。以联盟等形式共同申请的,必须确立一个主要依托法人单位,并附有共建协议书,明确共建单位各方的权责。

  2. 重点实验室必须长期从事本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前沿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具有较强的综合科技实力,有较高的专业学术论文、专著等理论研究成果;研究方向相对集中,且符合申报领域的方向,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掌握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ZL或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等】,具有雄厚的行业基础技术数据积累,有较强的科学技术创新能力和行业辐射能力。

  3. 具有高水平学术带头人,拥有一支年龄、数量与知识结构合理、水平高的科技创新队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技术资格)的专业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一,拥有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