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材料的含水率及回潮率的计算
纺织材料是指纤维及纤维制品,具体表现为纤维、纱线、织物及其复合物。
”纤维及纤维制品“表明了纺织材料既是一种原料,用于纺织加工的对象,又是一种产品,是通过纺织加工而成的纤维集合体。”
纤维、纱线、织物及其复合物“描述了纺织材料的形成过程,可以顺序进行,也可以跳跃完成;表达了从单一、分散、微小的纤维变为聚集排列、相互依存、互为作用的纤维集合体,乃至复合物的加工成形。前者”形成过程“告知我们纺织材料存在多种变体,存在从对象到产品的多级转换;后者”加工成形“喻意着纺织材料结构的复杂与多变,及纤维作用的奇妙和有趣。
纺织材料zui关键和本质性的内容是以表面作用及排列组合为主要特征,以微小个体纤维构造(fabricate)的纤维集合体。
纺织材料是以微小的纤维单个体为特征,通过人工方法,利用纤维的性状,将纤维排列、构造成具有实用结构、性质和形状的材料。这种人工行为可以实施到细长微小、形态和性质多变的单根纤维。
一、纤维的吸湿指标
1.回潮率与含水率
回潮率W:纺织材料中所含水分重量对纺织材料干重的百分比。
含水率M:纺织材料中所含水分重量对纺织材料湿重的百分比。
式中:Ga——纺织材料湿重;Go——纺织材料干重。
2.标准回潮率
——纺织材料在标准大气条件下,从吸湿达到平衡时测得的平衡回潮率。
国际标准中规定的标准大气条件为:
温度(T)为20℃(热带为27℃),
相对湿度(RH)为65%,
大气压力为86~106kPa,视各国地理环境而定。
我国规定的标准大气条件为:大气压力为1个标准大气压,即101.3kPa(760mmHg柱),并规定了温、湿度的波动范围:
一级标准:T 20±2℃,RH 65±2%;
二级标准:T 20±2℃,RH 65±3%;
三级标准:T 20±2℃,RH 65±5%;
纺织材料在实验测试前需进行调湿处理,通常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调湿24h以上即可,合成纤维调湿4h以上即可。
3.公定回潮率(Wk)
——贸易上为了计重和核价的需要,由国家统一规定的各种纺织材料的回潮率。
混纺纱的公定回潮率
其中:Wi(%)——混纺材料中第i种纤维的公定回潮率;
Pi(%)——混纺材料中第i种纤维的干重混纺比。
4.标准重量Gk
——是纺织材料在公定回潮率时的重量。
常用纤维的标准状态下的回潮率和公定回潮率
纤维种类 标准回潮率(%) 公定回潮率(%)
原棉 7~8 11.1
苎麻(脱胶) 7~8 12
亚麻 8~11 12
黄麻 12~16(生麻),9~13(熟麻) 14
细羊毛 15~17 --
洗净毛 -- 15
山羊毛 -- 15
干毛条 -- 18.25
油毛条 -- 19
桑蚕丝 8~9 11.0
粘胶纤维 13~15 13
醋酯纤维 4~7 7
涤纶 0.4~0.5 0.4
锦纶 6 3.5~0.5 4.5
锦纶 66 4.2~4.5 4.5
腈纶 1.2~2.0 2.0
维纶 4.5~5.0 5
丙纶 0 0
氯纶 -- 0
氨纶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