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序列号:GXZY2020-491

  采购主要内容: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联用仪

  采购数量:1批

  预算金额:3,300,000(元)

  最高限价:3,300,00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的合法企业;1.2投标供应商具有履行本项目货物采购合同的能力(自行承诺);1.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是出具投标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的近三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开户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2020年1月1日起注册的新公司只需提供营业执照);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凭证或回单须含有本款要求的税种)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1.7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8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进口货物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进口产品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