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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酸纤维素、羟丙甲纤维素药用辅料标准修订草案公示

2019.5.14

  我委拟修订醋酸纤维素、羟丙甲纤维素2个国家药用辅料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为三个月。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加盖公章,收文单位为“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公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电话:010-67079525、67079566

  电子邮件:475@chp.org.cn

  地址: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邮编:100061

  附件:羟丙甲纤维素公示稿.pdf

  醋酸纤维素公示稿.pdf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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