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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这1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涉及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2020.1.20

  1月19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该局及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监督抽检其中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蔬菜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9大类食品916批次样品,其中12批次样品不合格,904批次样品合格。

  近七成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8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占所有不合格样品的近七成。其中,标称平江县田良君食品厂生产的柴火猪肝、标称怀化市明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芷江炒鸭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造成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还有,标称衡山南岳山泉天然矿泉水厂生产的南岳泉饮用水、标称怀化市洪江区古城山泉水厂生产的古城山泉、标称耒阳市恒泰生物科技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恒泰冰泉(包装饮用水)、标称耒阳市五峰仙农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的五峰仙山泉(原生态高山泉水)、新化县新世纪南源超市销售的标称新化县西河镇红岩山水厂生产的泉呦呦包装饮用水、标称靖州接官泉山泉水总厂生产的接官泉优质山泉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又名绿脓杆菌,是一种常见的革兰阴性杆菌,广泛分布在水、土壤、食品以及医院等环境中。对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较大健康风险,容易引起急性肠道炎、脑膜炎、败血症和皮肤炎症等疾病。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主要原因有:水源受到污染,或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饮用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包装材料未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2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为:平江县笑语土特产店销售的,标称平江县丁大妈食品厂生产的柴火猪肝和牛肉干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山梨酸及其钾盐为酸性防腐剂,具有较好的抑菌效果,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气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熟肉制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0.075g/kg。山梨酸及其钾盐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但如果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2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为:标称耒阳市白沙青源饮用水厂生产的白沙青源(包装饮用水)检出耗氧量(以O2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洪江区瑞岭矿化水厂生产的瑞岭桶装饮用水检出余氯(游离氯)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衡阳、岳阳、怀化、娄底等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衡阳、岳阳、怀化、娄底等市市场监管局应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相关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对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向省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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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16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示不合格样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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