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沪深北交易所正式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

2024.4.13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政策文件要求,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规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行为,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沪深北交易所于4月12日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1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统称《指引》),并自5月1日起实施。

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沪深北交易所合计收到市场各方反馈意见200余份。总体来看,市场各方高度认可出台《指引》的积极意义,普遍认为《指引》将有助于推动上市公司更好履行社会责任、增强投资者信心。针对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收集到的合理建议,经认真研究,多数已充分吸收采纳,主要包括进一步理顺披露框架、增加议题索引表和财务影响定量披露豁免条款等。

据悉,《指引》正式发布稿共6章。具体来看,一是构建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框架。明确上市公司的披露内容及披露原则,要求公司在双重重要性披露原则下,围绕“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核心内容对拟披露的可持续发展议题进行分析和披露,以便于投资者、利益相关者全面了解上市公司为应对和管理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所采取的行动,提高可持续发展披露数据的有效性,提升上市公司披露质量。

二是明确披露议题。结合我国实际,《指引》将披露的内容分为环境、社会和治理三个维度设置21个具体议题。其中,环境信息披露设置了应对气候变化、污染物排放、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8个议题;社会信息披露设置了乡村振兴、社会贡献、创新驱动等9个议题;可持续发展相关治理信息披露设置了利益相关方沟通、反不正当竞争等4个议题。

三是鼓励公司自愿披露。上交所方面,上证180、科创50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最晚在2026年首次披露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鼓励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深交所方面,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深证100、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按照《指引》要求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同时鼓励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北交所方面,考虑到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阶段特点,规则不对可持续发展报告作强制性披露规定,鼓励公司“量力而为”,循序渐进推动上市公司加强披露。同时,对首次披露时的定量披露、指标同比变化、财务影响分析适当放松要求。

下一步,沪深北交易所在证监会统一部署下,将做好市场培训等服务工作,适时制定更细化的披露指南,为上市公司执行《指引》规定提供具体指导,并支持相关部门做好ESG评级、指数开发和投资等工作,进一步增强正向激励,推动构建良好的可持续生态。


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