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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消费品安全化学危害 限制要求》研讨会在京召开

2017.4.25

   2017年4月14日,全国消费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08)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国家标准《消费品安全化学危害 限制要求》研讨会。来自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清华大学、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消费者协会等8个单位的11位专家参加了本次会议。

   标准起草组负责人刘霞博士对标准立项的背景、意义、制定过程、标准的主要内容及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介绍,与会专家对标准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大家普遍认为:《消费品安全化学危害 限制要求》规定了消费品中化学危害的限制要求,是消费品安全领域的第一个对化学危害提出限量要求的基础通用国家标准。该标准充分参考欧盟REACH法规,依据我国典型消费品如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纺织服装、日化产品、装饰装修材料、家具等产品和产业发展现状,提出了契合我国消费品产业发展现状的化学危害通用要求,是落实《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以及《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革》(国发〔2015〕13号)要求,实现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国内外消费品“同标、同线、同质”要求的重要体现,对提升我国消费品安全水平、加快中国产品走出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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