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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二苯乙内酰脲钠的注意事项

2023.1.11

  1.(1)嗜酒者;(2)贫血患者,严重感染的危险性增加;(3)心血管病患者,尤其是老年人;(4)糖尿病患者;(5)肝肾功能损害者;(6)甲状腺功能异常者;(7)驾驶员和操作机械者;(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9)卟啉病患者。

  2.药物对儿童的影响:由于儿童服用二苯乙内酰脲钠后有特殊的药动学,因此儿科患者应经常作血药浓度测定。临床上对中毒症状评定有困难,故一般不首先考虑采用二苯乙内酰脲钠。学龄前儿童需系统地测定血药浓度,以决定每天用量和给药次数,有的儿童需每天15mg/kg以维持治疗浓度。由于幼年期间肝脏代谢能力强而快,半衰期较短。峰值期可出现中毒症状,谷值时血药浓度又偏低,故应监测血药浓度,了解波动的详情。

  3.药物对老人的影响:老年人常见慢性低蛋白血症,治疗上合并用药又较多,药物间相互作用复杂,故老年人应用二苯乙内酰脲钠时应慎重,用量宜偏低,并要经常监测血药浓度。静脉注射时速度需减慢,2~3min内不超过50mg。老年人较易出现嗜睡,最好在睡前服用。

  4.药物对妊娠的影响:(1)二苯乙内酰脲钠可通过胎盘,有无致畸性尚不清楚。有报道认为在孕期服用二苯乙内酰脲钠,可引起婴儿先天性异常。至于致畸作用是由母体癫痫发作本身还是由用药所致,仍有争论。一般认为癫痫发作控制不佳致畸的危险性可能大于用药的危险性,临床上凡是用二苯乙内酰脲钠能够控制发作的患者,在怀孕期间应当继续使用,并保持有效的血药浓度。由于妊娠时二苯乙内酰脲钠的吸收和代谢会有改变,每月测定一次血药浓度以确定是否需要增加用量。如发作次数增多,应增加用量,分娩后再重新调整。(2)服用二苯乙内酰脲钠的孕妇所分娩的新生儿,出现致命性出血的危险性增加(通常在出生后24h内)。二苯乙内酰脲钠还可使母体维生素K减少,可增加分娩时出血的危险。预防性地在分娩前一个月及分娩时给母亲以水溶性维生素K,产后立即给新生儿静脉注射维生素K,可减少出血的危险。大部分患者,因为妊娠期二苯乙内酰脲钠的吸收和代谢发生改变,癫痫发生的频率会升高。对于妊娠妇女应周期性地测定血清二苯乙内酰脲钠水平,以便将用药剂量调整到适当的水平。产后每周测一次以决定是否需要减量。

  5.药物对哺乳的影响:二苯乙内酰脲钠可分泌入乳汁,故一般不主张在用药期间哺乳。

  6.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1)由于二苯乙内酰脲钠的酶诱导作用可使地塞米松的代谢加快,导致地塞米松试验不准确,故作抑制试验时需加大地塞米松用量。(2)可使蛋白结合碘的血清浓度降低,而三碘甲状腺素(T3)值不变,但没有甲状腺功能低下的症状,此现象在应用二苯乙内酰脲钠1周以上才出现,停药后可持续7~10天。(3)二苯乙内酰脲钠可以使血循环中游离甲状腺素浓度减低,使甲状腺功能试验不准确,但基础代谢不受影响。(4)可使血清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5)可使血糖浓度升高。

  7.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1)用药期间须注意检查血常规(包括血细胞计数和分类)、肝功能、淋巴结、皮肤、血钙、口腔卫生及牙龈情况、脑电图、血药浓度和甲状腺功能等;(2)静脉使用二苯乙内酰脲钠时应进行持续的心电,血压监测。

  8.二苯乙内酰脲钠注射剂为强碱性,静脉注射可致静脉炎和剧痛,宜用灭菌注射用水稀释后用。肌内注射可致局部坏死,且吸收不规则,不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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