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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实施2015年度首都科技创新券工作的通知

2015.5.19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落实《北京技术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7)》的有关精神,推动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盘活首都优势科技资源,降低企业创新投入成本,聚焦科技创新活动,促进小微企业与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产学研用合作,根据《首都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京财科文〔2014〕2515号)(详见附件1)等文件要求,现将2015年度首都科技创新券专项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支持对象和范围

  支持对象为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具体要求详见管理办法)。对其与指定实验室围绕科技创新创业开展的测试检测、合作研发、委托开发、研发设计、技术解决方案或购买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等科研活动给予资助。创新券只支持科技创新创业而开展的科研活动。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其他商业活动,不纳入创新券的支持范围。

  对于还有2014年度首都科技创新券未使用的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暂时无法申请2015年度首都科技创新券,请等2014年度创新券绑定完成或者联系推荐机构收回创新券后才能申请。

  2、创新券的申请与发放

  首都科技创新券由经过认定的推荐机构组织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进行申报。2015年度创新券共有37家推荐机构,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可根据自身所在行业、领域等特点选取相应的推荐机构,各推荐机构根据管理办法要求,择优选取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发放创新券。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登录“首都科技创新券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cxq-bj.cn)填写《首都科技创新券申报企业信息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上传(具体详见管理办法),经推荐机构审批后获得申请创新券的资格;有创新券申请资格的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在有明确的合作项目意向后,填写《首都科技创新券申报项目信息表》后可申请创新券。

  3、创新券的使用和兑现

  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通过专业服务机构到指定的开放实验室进行科研服务活动,签署合同的过程中,须在合同中明确使用创新券及其相应额度,同时在首都科技创新券申报系统”及时登记对应的合同内容及金额,完成创新券的使用。为保障创新券的有效实施,首都科技创新券管理办公室将对创新券的使用情况进行密切跟踪,对于发放和使用不力的创新券予以收回,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再分配。

  4、联系方式

  电话:010-62577304-816/827(联系人:刘罡 、武静)

  010-66152159(联系人:毛振芹)

  邮箱:office@cxq-bj.cn

  QQ群:346339377

  首都科技创新券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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