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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成都绕城内全年禁燃烟花

201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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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烟花放得欢,环卫工人扫得累。(资料图片)

  8月26日,成都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务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按照《规定》修订的成都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由原来的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禁放区域扩大到成都市绕城高速范围以内。

  “农历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初六和正月十五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的限制燃放时间不复存在。从2015年1月1日起,成都市中心约有540余平方公里和烟花爆竹说再见。

  区域:禁燃更宽

  五城区及绕城高速外侧500米以内

  2008年通过实施的《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确定成都市燃放烟花爆竹实行分区域分时段管理,成都市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六年过后,成都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习惯将面临改变,因为昨日通过审议的《规定》对禁放区域重新定义:“本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对“中心城区”做出解释,指“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五城区以及其他区(市)县伸入绕城高速公路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城区。”而中心城区内的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可以在指定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与过去“三环内禁燃”的192平方公里禁燃面积相比,扩大后的禁燃面积(即绕城高速内)约有542平方公里,扩大了2.8倍。

  时间:全年禁止

  春节也不能放,“限制”变全面禁燃

  除了禁燃区域扩大,《规定》改原来的“本市燃放烟花爆竹实行分区域分时段管理”,为“分区域管理”,删除“农历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初六和正月十五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的限制燃放规定。

  不再提“分时段”,意味着禁燃的中心城区彻底和烟花爆竹说再见。成都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告知,过去市民们熟悉的,在春节期间不见不散的“黄房子”这个春节不能如期而至出现在市中心,成都市绕城范围内全年都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监管:最高罚500

  烟花爆竹禁上公交,托运夹带也不行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不能放,同样也不能销售。《规定》明确: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同时,《规定》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黄房子商家:生意越来越秋 不禁也不卖了

  针对成都禁燃烟花新规,成都市安监局安监三处张勇介绍说:“不得燃放就不得经营。”这意味着成都市绕城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将同步不允许任何烟花爆竹经营点位存在。

  “过去春节期间搭建的临时销售点,也就是市民熟悉的‘黄房子’,明年春节就不会再有,”张勇介绍,目前成都市绕城以内,三环以外还有65家烟花爆竹固定销售点,“《规定》实施的同时,这些点位成为非法销售点,必须要取缔。”

  邹强(化名)在成华区万科路(三环路外)有一家烟花爆竹固定销售店,过去十年来,经营烟花爆竹生意是整个家庭的主营业务。每年春节期间,邹强家都会搭建“黄房子”。面对即将发生的改变,邹强说他们已经做好了准备。“这几年生意越来越差,特别是去年,今年就算是不禁也不会卖了。”邹强说,跟着他做烟花爆竹生意的儿子,去年已经开始转行,把原来的烟花爆竹店改为超市店。

  民俗专家:应多些理解 不能用文化去否定生命

  燃放烟花爆竹无疑是中国人的传统风俗习俗,该不该禁?在四川大学教授、文化人类学硕士生导师、四川省民俗协会秘书长李祥林看来,市民应对此规定多一点理解,因为此规定出台是基于环境空气和安全问题,而传统文化和民俗都应以“人”为本,不能用文化去否定生命。

  李祥林认为,禁燃烟花扩大到绕城内,主要是因为考虑到安全问题和空气质量问题,而并不是要禁止这个习俗。

  “放爆竹本意是求吉利,两者之间的文化联系纯粹是人们赋予的,也可以根据时代和生活环境的变化调整象征符号,不一定非要放烟花爆竹。”而且这个禁令本身是区域性的,不能接受的市民完全可以到城郊区去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之祸

  2014年春节11人因烟花摘除眼球

  2014年春节期间,仅川大华西医院就收治了近百名被烟花爆竹炸伤的伤者。春节尚未过完,就已经有11人的眼球被摘除。 2013年春节期间,仅仅是该院眼科接到被烟花爆竹炸伤的病人就有21名。

  值得注意的是,烟花爆竹炸伤病例中,老人和小孩的比例超过五成。错误燃放烟花,和观看他人燃放时被炮屑和烟火误伤是主要祸首。

  连续5年引发春节五成火灾

  根据成都市消防统计,从2009年春节到2013年春节的5年来,从除夕下午6时到初一早晨6时,全市接警量均超过200次,其中因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占到50%以上。

  春节期间产生垃圾300吨

  根据成都市城管局的统计,成都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的燃放,将产生大量垃圾,以2013年春节期间为例,中心城区出动环卫工人13.4万人次、清运生活垃圾2.4万吨,其中烟花爆竹清运量约320吨。

  初一 API值总是最高

  成都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统计数据,记录了成都市中心城区的天空,在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期间的经历:2006年至2010年,每年除夕至元宵节期间,初一那天的 API指数总是达到最高值,当天空气质量最差。

  2014年春节期间,成都空气连续污染,其中1月27日至31日出现连续5天严重污染,1月31日(初一) AQI值高达470。造成污染严重的原因主要是气象扩散条件差,同时遭遇大量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物凝滞难以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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