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2018年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机构改革

2018.3.14

  在过去的1988年、1998年、2008年,以及当下的2018年,几乎每个十年,国家层面的环保部门都会迎来一轮新的变革。

  “环保不可能包揽天下事,对它来说,协调的职责更加重要。”

  此前诸多的大部制方案中都包含一个共同的思路:“山水林田湖草一体管理”。

  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下称“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方案中,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的前两条直指生态环保领域,即组建自然资源部与生态环境部。与此同时,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继2008年国家环保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后,生态环保领域再次迎来机构调整。与以往每十年升格一次不同,这次不再是环保部的单纯扩权,还整合了碎片化职能,增设协调机构。

  环保机构改革进入深水区,两个痛点越发难解,一是各部门环保职能交叉,二是环境保护的根本问题——与经济发展的协调。

  过去五年,大气污染防治等三大战役打响,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各地刮起环保风暴,大环保的机制和成效初步显现,也引发了探讨。而今,这份机构调整方案被认为是一次对积攒多年问题的大扫除。只有在制度设计上下了功夫,环保才能是持久的“春风化雨”而非短暂的“疾风暴雨”。

  真正切合了大部制的含义

  根据方案,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收归了此前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相关职责,还纳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的相关规划职责,水利部、农业部的相关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

  生态环境部则整合了多项散落在其它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如发改委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国土资源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水利部的编制水功能规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等。

  按照这次方案,改革后,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

  在过去的1988年、1998年、2008年,以及当下的2018年,几乎每个十年,国家层面的环保部门都会迎来一轮新的变革。

  1988年,隶属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的环境保护局独立,从局级单位正式转为副部级的国务院直属机构;1998年,国家环保局升格国家环保总局,晋升正部级单位。

  虽然同属正部级,但当时的环保总局仍为国务院主管环境的直属机构;2008年,在解决话语权弱、职能交叉的一片呼声下,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升格为环境保护部,身份也由国务院直属机构晋升为组成部门。

  “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两个部门的组建是这次大部制比较大的亮点。”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认为,这也真正切合了大部制的含义,即把不同部门之间相似的职能整合,形成大部门。

  毛寿龙认为,这次方案继续和过去的几次机构改革一脉相承,但也有所突破。“最早大部制改革是以所有机构的数量衡量的,减得多,成效好。而现在,更重视优化部门职能,进一步深化改革,比如组建大部门,将单一职能集中到某一个部门等。”

  毛寿龙认为这次的方案“力度更大”。进入改革深水区,“做到这点很难”。

  生态环保领域的大部制已经被呼吁多年,而这一次改革也早有征兆。

  早在2013年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向全会作说明时就曾指出,“由一个部门负责领土范围内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对山水林田湖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是十分必要的。”

  过去五年,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频次密集。从顶层设计到立法、执法,环保工作变成了各部门联动协调的“大环保”。

  生态环保领域的机构改革已迫在眉睫。中央编办二司司长黄路在2017年12月出版的《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中提到,在加强区域环境治理上,必须通过要素综合、职能综合和手段综合,有机整合分散的生态保护职能,切实做到区域内污染防治的全防全控,才能实现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与系统修复。

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