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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清洁利用要区分存量增量

2015.4.08

  我们认为,超低排放改造不应成为新一轮煤电项目在东部省份扩张的“发令枪”。煤化工的环境污染及水资源瓶颈得到解决前,也不应进一步扩大产业规模。

   新《环保法》执行三个月以来,环境治理的讨论已经深入到能源领域,其中煤炭清洁利用更是受到热议。一方面,煤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受热捧,地方政府还给予了发电配额和电价补助。另一面,煤化工行业自称利于污染物集中处理,因此也发声寻求国家扶持发展。煤炭企业把问题淡化为“利用方式”的问题,混淆存量和增量的关系,企图借机继续大批上马项目。

   存量是那些已投产的煤电机组以及煤化工项目,增量则是的新增项目规模。我们认为,超低排放改造不应成为新一轮煤电项目在东部省份扩张的“发令枪”。煤化工的环境污染及水资源瓶颈得到解决前,也不应进一步扩大产业规模。

   国家治理煤炭污染的出发点是为了满足环境需要,而目前挑战仍十分艰巨。一方面,过去十年内建起来的大批煤电项目,仍在努力达到环保部新执行的排放标准。如果查看在线污染监测地图,则会发现还有很多煤电项目处于超标排放状态,甚至有企业不惜伪造篡改监测数据。

   另一方面,煤化工领域的污染和违规问题也开始集中爆发。仅2015年以来,环保部门就接连出击。1月,环保部集中查处煤化工污水晾晒池问题,新疆环保厅叫停未批先建的新天煤制气项目,云南环保厅因污染扰民叫停先锋煤制油试运行。3月,宁夏集中处理宁东基地水污染问题,陕西环保厅曝光五个煤化工环境污染案件。同期,渭南煤化工集团还因超标排放和违法试生产受到百万元环保处罚。可见,煤化工的污染难题尚未得到解决。

   因此,煤炭清洁化首先应该要把历史欠账还清。下一步煤炭工业究竟如何发展,既要应对眼前严峻的环境形势,又要科学充分考虑中长期的环境发展需求。

   首先,应该考虑煤炭全产业链的环境影响。根据规划,未来煤炭开采重点将向西部转移,并“重点围绕以电力外送为主的大型煤电基地和现代煤化工项目用煤需要”。然而,原煤开采势必将对地表植被和水资源有严重破坏。北京大学近期发表的一项研究发现,蒙古高原湖泊在过去30年内大幅减少,从1987年前后的785个锐减到2010年的577个,其中在内蒙古草原区内64.6%的原因是煤炭开采耗水。又例如,新疆准东煤电煤化工基地在过去十年内,多次调减卡拉麦里野生动物保护区范围,大规模工业开发危及濒危保护动物生存。

   尽管国家在各个文件中都反复强调要把水资源和环境承载力作为前提,但能源和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的协商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已经完成的重点区域战略环境影响评价也未能有效执行。西部地区环境脆弱,肩负生态屏障重任,应采取切实有力措施防范生态压力和环境污染向西部转移。

   其次,煤电超低排放和现代煤化工,都没有考虑二氧化碳排放的问题。我国目前温室气体排放已居全球首位,在国内外均面临巨大的二氧化碳减排压力,而碳捕捉、利用和封存等技术由于成本昂贵一直雷声大雨点小,少有实质性进展。而煤炭是我国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来源。如果煤炭清洁利用成为煤电和煤化工扩张的”路条“,将十分不利于我国在2020年前实现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40-45%目标。

   再次,应优先考虑可再生能源在需求增量中的作用。放眼世界,清洁化、低碳化是各国能源发展的主旋律。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发展迅速。截至2014年,我国的风电和光伏都占据全球市场的首位。在我国尤其是“雾霾重地”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人口密度高,新增电力需求大,完全有条件通过发展零污染、零排放的可再生能源来率先进行“能源转型”,进一步新建燃煤电厂只会严重挤压可再生能源发展空间,妨碍我国到2020年实现15%非化石能源占比的目标。

   近年来,我国能源消费增速放缓创造了体制改革的机遇。眼下,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正在密切讨论中,这项制度是国家能源革命的重要保障。而煤电行业将存量和增量的环境治理混为一谈,在舆论中制造出煤炭“无罪”的形象,无非是想调高未来的发展空间,这将给国家长远的能源转型和环境治理制造障碍。

   为了更好地解决能源与环境的统一发展,我们需要一方面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另一方面进一步解决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以释放其巨大的潜能,在建立起全面、科学的环境约束保障机制的基础上,实现发展“绿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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