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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早产福利饮料”呼唤监管上线

2017.2.07

  村里给村民发放过年福利,本来是件让人高兴的事,但是,福利中的饮料,村民们却一直不敢喝。据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纪公庙村多名村民反映,春节前,村里给150多户村民发放了过年福利,每户一箱饮料,还有油、面等物品。可是,发放的饮料是“问题饮料”,包装箱上和饮料罐底部印的生产日期竟然是2017年2月10日。这到底是咋回事呢?(2月6日大河报)

   饮料的生产日期即“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应当据实标注,但村里发放的这批福利中的饮料是春节前发的,当时还是2017年1月份,生产日期却大大超前,可见其中存在不小的问题。

   我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 违法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许可证。长期以来,食品生产日期失真是食品安全的突出隐患。不法商家将过期食品的生产日期涂改成新鲜的日期,产品改头换面再上市售卖,伤害消费者身体,危害公共健康。“早产的福利饮料”让村民不敢喝便是证明。

   据悉,这么多年了,还是第一次从村里领过年的福利。村民们听到消息后,甭提有多高兴了,毕竟春节福利体现了基层组织对群众的关心和政策温暖,但“早产福利饮料”不仅败了村民的胃口,用不合格食品来糊弄人,更伤了村民的心。

   既然是发放集体春节福利,应该按照严格的采购程序,保证食品安全。为什么村委会要采购这种不常见、不知名的饮料?花费了多少钱?“早产福利饮料”究竟是怎么回事?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猫腻?一切问题都有待查明。

   然而,发放福利至今已半月有余,从村委会到镇食药所,均无人回应,饮品公司也是推脱其词,这里面固然有春节放假的原因,但食品安全不能有片刻松懈。村民们庆幸“幸亏过年的时候没有拿着这些饮料去串亲戚,要不就丢人了”,其实相关部门更应该庆幸,倘若不是一些村民细心,发现饮料的问题,大过年里万一发生群发性食品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随着法律法规的健全及打击力度的加强,不法分子转移阵地,将广袤农村地区作为假冒伪劣商品的推销地,此外,一些地方蝇贪频现,村组干部的“微腐败” 吞噬政策关怀,破坏干群关系。“早产福利饮料”究竟含有哪些“有害成分”?相关责任人应该受到何种追责?当地监管部门当从假日中清醒过来,赶快上岗,给村民和公众一个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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