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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近四成不合格食品添加剂超量

2017.3.02

  3月2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全省食品安全抽检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福建共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2727批次,覆盖食品流通、食品生产和餐饮服务环节32大类食品,全年共检出不合格食品540批次,其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占不合格样品的36.3%。

  据介绍,2016年福建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主要覆盖的产品类别有:保健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32大类。抽检主要覆盖的项目有: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金属等元素污染物、农兽药残留、禁用农兽药、品质指标、微生物、真菌毒素及其他污染物等,共计8个大类418个项目。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中,主要问题有:一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占不合格样品的36.3%。二是微生物污染,占不合格样品的32.8%。三是农药兽药残留不符合标准,占不合格样品的13.8%。四是质量指标不符合标准,占不合格样品的12.0%。五是重金属等元素污染,占不合格样品的5.2%。

  据福建省食药监局分析,导致食品不合格的原因多样,如个别企业为了增加产品口感,延长产品的保持期等,有意超范围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这就属于主观故意违法行为;微生物或品质指标不合格,多是卫生条件、生产工艺控制不到位或储存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农兽药残留超标,可能是在种养殖过程滥用农兽药,或未遵守休药期规定造成的,但也可能是因为环境土壤中的农兽药污染和蓄积导致。

  福建省食药监局要求,各地食药监部门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须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督促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销售,下架封存相关批次的不合格食品,主动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对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原料要现场查验控制情况,封存相关台账。对不合格食品的销毁、无害化处理要采取必要的监督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据悉,2017年,福建省食药监局将针对监管、抽检发现的或百姓关注的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大抽检力度,突出抽检靶向性,特别是加大对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及环境污染等因素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抽检力度和频次。在开展常规抽检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社会反映较为突出、节令性和突发性等需要,适时组织专项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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