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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毒物分析仪鉴定时的常见三个阶段

2021.1.11

  法医鉴定毒物分析仪是按照国家标准要求针对各大戒毒所、医院司法鉴定检测中心、系统刑侦系统化验室等、专门研发的一款国内分析常规毒物整套分析系统、能快速在数分钟内将人体内所吸食的毒通过该仪器快速检测出结果,为司法鉴定及刑侦和医院检测部门提供了快速的检测手段和检测报告。有力打击了因吸食毒人群驾驶车辆而造成的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法医毒物鉴定的方法一般可分为“三阶段”:

  1.初步定性分析

  重点放在类反应方面,以确定某类毒物的存在与否。常采用灵敏、无损(不破坏或消耗检材)的方法,如紫外吸收光谱、薄层色谱、免疫测定等。

  2.毒物鉴定

  根据初步定性分析,选用适宜的检材和可靠的方法,分离、纯化毒物,做出确实的鉴定。

  3.毒物的定量

  常用色谱法(纸、薄层、气相和高压液相色谱法等),光谱法(紫外、红外吸收光谱法等),质谱法(如质谱法、液质联用、气质联用)等进行毒物的定量。

  在司法实践中,法医毒物分析还可以对于怀疑由毒物直接或间接地引起或可能引起伤害或死亡的事件,进行有关毒物的分析鉴定,确定检材中是否存在毒物,是否达中毒量、致死量,从而为判明中毒、致死原因及毒物侵入体内的可能途径提供直接依据。

  通过毒物与事件的关系,为澄清案件性质、澄清当事人在事件中是否负有法律责任提供依据,为涉及毒物的违法案件提供侦破线索和犯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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