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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天津港港池海域5个站位检出挥发酚

2015.8.21

  科技日报北京8月20日电 国家海洋局20日发布天津“8·12”爆炸事故最新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报告称,天津港港池海域5个站位检出挥发酚,其中2个站位高于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最高值为0.00727毫克/升。此外,3个站位检出极微量氰化物,低于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0.005毫克/升)。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姚子伟研究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氰化物和挥发酚可通过大气沉降、地面径流和工业污水排放等途径进入海洋环境,都具有较强毒性,达到一定浓度后会对海洋生物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导致死亡。

  姚子伟说,根据美国环境保护署和美国“水环境研究基金会”2007年提出的氰化物海水水质基准值,氰化物浓度若长期超过0.0041毫克/升或短期超过0.02毫克/升,都可对海洋生物产生致死毒性。根据欧盟环境署所制定的苯酚的海水水质基准值,苯酚浓度若长期超过0.03毫克/升,会对海洋生物产生发育和繁殖等慢性毒性;若短期内超过0.3毫克/升,会对海洋生物产生诸如生长抑制和致死等急性毒性。与基准限值相比,事故附近海域检出氰化物和挥发酚浓度未超过要求。

  按照海域不同功能和保护目标,我国国家标准——《海水水质标准》规定,海水水质分四类,不同功能区分别执行相应类别标准。事故附近海域为港口水域,执行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从近日监测结果看,氰化物和挥发酚最高检出浓度低于相应标准值(氰化物0.2毫克/升,挥发酚0.05毫克/升)。

  “同时,由于氰化物不会随食物链放大,也不会在水生生物体内产生富集效应。因此,目前在监测海域的氰化物和挥发酚暂不会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姚子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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