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海南省食安办多举措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管

2013.11.15

  近日,海南省食安办印发《海南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责任和企业首负责任,督促乳粉经营单位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强化监督检查,采取十项措施,切实保障全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一是规范经营许可。制订海南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规范,明确项目许可和变更登记条件。在食品流通许可项目和注册登记项目中实行分类单项审核和管理。对未取得流通许可非法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依法进行处罚。

  二是落实企业首负责任。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必须购入和销售经政府监管部门批准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和列入监管部门公示目录的合格产品,实行专柜专区销售;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索票索证和进销售台账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对距保质期不足1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采取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处理;对不合格和过期、变质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当采取退市和无害化处理,防止问题产品再次流入市场,并做好不合格产品处理记录。

  三是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制订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店经营管理办法。开展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并逐步推广到全省各市县。

  四是强化流通监管。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企业、大中型超市、母婴用品专营店为重点对象,明确监管责任人,实行每周抽查;对小超市、食杂店、零售商(含药店)等实行每月抽查。督促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公布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名录进货,对不在名录内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要立即检查、发出消费警示,并追查来源、依法打击。

  五是强化进口监管。严禁从未经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乳粉进出口商应当按照规定实施备案管理。

  六是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风险监测和定期监督抽检。将婴幼儿配方乳粉列入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建立每季度定期监管抽检制度。

  七是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有关监管部门要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进口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产品监督抽检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告违法违规单位“黑名单”。

  八是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查处未取得经营许可和营业执照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违法行为。

  九是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畅通投诉渠道,鼓励支持媒体和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督。鼓励社团组织开展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自律、引导市场消费以及宣传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和喂养知识等方面工作。

  十是完善相关保障。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检验检测和电子信息化管理等技术支撑能力的经费保障。

推荐
热点排行
一周推荐
关闭